时间:2025-08-25 14:26 来源:宜兴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起步于1986年教育费附加的开征。为了让您更清晰地了解非税收入相关政策、掌握申报流程,我们特推出“非税”合集,为大家介绍常见非税收入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通俗地讲,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企业或个人时收取的钱,又称“土地出让金”。
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二、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类情况: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补缴的土地价款;
6.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三、征收标准
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
自然资源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征收期限
按次征收。
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明前,应当足额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五、申报缴纳方式
自然资源部门将相关费源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缴费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费源信息采集后,可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
以电子税务局为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
2.在“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栏找到该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查看“费源状态”是否为“复核通过”,若是,可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界面;若否,请及时联系国有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审核费源信息。
3.核对系统显示的费源信息,包括缴费人名称、识别号、经办人信息及应缴费总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也可以点击【预览表单】,查看详细申报表后,点击【提交申报】。
4.申报完成后,点击【立即缴款】即可完成申报缴费。
5. 费款缴纳成功后,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点击【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