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4 18:04 来源:锡山
1. 持续推进隐性债务合规化债、成本压降以及存量债务接续工作,确保存量债务安全无风险。
2. 合理有序储备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清理账户,全力做好债务化解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3. 确保实现政府性债务率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两个不反弹的目标。
4. 强化隐性债务化解,加大财政资金筹集力度,充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化解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