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3 15:09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本政策适用于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住房困难或有基本居住需求改善的家庭,购买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现房的,给予购房资助。执行时间通知发布起(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购房时间以完成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来源: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