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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3-02716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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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锡工信规发〔2023〕1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政策措施》作如下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全市工业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充分发挥产能,保障连续生产,助推工业经济持续好转。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分为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多生产、快达标早入规、支持项目快建设早达产、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等五个方面,具体如下:一是支持企业连续生产。旨在鼓励各地区加大对产销两旺不停工不停产企业扶持力度,对当季度实行连续生产且工业经济发展突出的规上工业企业,择优给予奖励。二是支持企业多生产。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工业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生产安排,有条件的地区对用电量大且同比增幅突出的工业企业分档择优给予奖励。三是支持企业快达标早入规。旨在加快小微企业进规模步伐,鼓励工业企业加班加点抢订单、扩产能、增产量,尽快升规纳统。对月度入规的工业企业予以优先奖励。四是支持项目快建设早达产。旨在对上年度技术和设备投资1000万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鼓励利用节假日和周末抓进度抢工期,实现早竣工早达产。五是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旨在支持工业企业参加境内各类展销会、境外线下展会,挖掘潜在市场,承接境内外订单,拓展市场空间。六是附则。主要明确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政策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阅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