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正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3-02707 生成日期 2023-05-30 公开日期 2023-05-30
文件编号 锡工信规发〔2023〕1号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政策解读 下载
内容概述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关于实施“稳增长、强信心、护主体、增动能”行动的若干措施》(锡委办发〔2023〕2号)要求,进一步鼓励工业企业(不含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企业)抢订单拓市场,充分发挥产能,加快生产运转,助推工业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特制定以下相关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商务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

  关联阅读: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