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无锡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县)、区和经开区请根据要求,于5月30日前组织上报第二批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请于每季度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将计划实施情况报市大气办。
附件:《无锡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
无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相关链接:解读:《无锡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
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