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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10:17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河湖是水资源的载体,生态河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深刻阐述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无锡地处太湖流域,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无锡经济转型升级、解决无锡的复杂水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加强全市生态河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17〕130号)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以全面深化河长制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通过实施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行动,全面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努力打造“洁净流动之水、美丽生态之水、文化智慧之水”,进一步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休养生息,维护良好生态,提升河湖功能,发挥综合效益。

  ——坚持河长主导。充分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将生态河湖行动纳入河长工作范畴,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级责任,细化目标考核,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系统治理。针对不同区域河湖的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城镇与乡村、陆域与水域,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河湖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准管理制度,创新流域综合管理、资源权属管理、投融资多元化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三)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3%、18%,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以上,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7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治理防洪达到20—5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治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确保水域面积率不下降。

  力争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到2030年左右,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V类水体全面消除,河湖生态全面修复,防洪除涝全面达标,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准管护全面覆盖,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的目标,展现人水和谐的江南水乡风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安全保障。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1.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一是持续推动流域治理。配合做好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完成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实施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望虞河除险加固与西岸控制工程、环太湖大堤后续工程,提高太湖流域引排能力。二是大力推进区域治理。加快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区域骨干河网,加快推进锡澄运河、白屈港、洋溪河-双河、界河-富贝河等整治工程,提升区域综合保障能力。三是完善和提升城市防洪除涝工程。推进苏南运河堤防达标建设、城市防洪提标改造;推进城市内部河网治理,沟通城乡水系,提高河网水面率。四是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水体、绿地、道路、广场、小区等对雨水的渗透、吸纳和净化作用,提升城市雨洪调蓄、自净能力。五是实施农村圩区防洪除涝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万亩圩区达标建设,至2020年力争全市万亩圩区全面达标,抓好万亩以下圩区防洪除涝能力的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等)

  2.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隐患问题整治;优化水源地布局,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完善应急预案;二是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实施现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实现以太湖为水源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锡澄水厂完成50万吨/日深度处理规模,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太湖办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一是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0.54亿立方米以内。二是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强化行政边界、用水户计量监测,防止不合理取用水。三是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工程优化调度及洪水资源化利用,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水位,力争太湖生态水位不低于3.0米;确保干线航道最低通航水位。(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局等)

  2.严格水功能区管控。一是完善河湖水功能区划分,进一步明确河湖功能定位。二是全面实施限排总量控制。按照省部署要求,根据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提出分阶段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形成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控制目标的倒逼机制;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纳污量已超过限排总量的水功能区不新增工业项目(含经济开发区)入河排污口。三是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2020年前完成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四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排污口普查、日常监测、巡查监督,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定期监测通报制度,加大违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农委、市太湖办等)

  3.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企业、单位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二是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强化高耗水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推广管道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企业和灌区。三是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广中水回用、雨水利用。按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和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达到省要求,较“十二五”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以上,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超过18%。(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委等)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水陆兼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各类污染源治理,降低入河湖污染负荷。

  1.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二是执行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严格准入制度,开展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及食品制造(味精、啤酒)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太湖一级保护区、长江无锡段重点规划区域等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或升级改造。三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引导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

  2.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行太湖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削减水污染排放。二是加强特征污染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逐步建立特征污染物监控体系,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三是推进工业企业串联用水和园区(开发区)废污水循环利用,促进废污水“零排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3.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加强城镇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的配套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网400公里以上(其中市区新增55公里以上)。二是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提高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态处理,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太湖办等)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节水灌溉和生物防治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建立连片生态农业园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建设以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灌区,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三是强化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太湖办等)

  5.加强水上交通污染治理。一是加快船舶标准化改造。推进危化品运输船舶定位识别设备安装使用,强制新建营运船舶配备AIS或VITS系统,严格查处不按照规定安装或使用船舶定位识别设备的违法行为。全面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周界的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油船进入我市水域。二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推进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开展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上岸处理试点工作,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交通(港口、海事)、环保、城建、城管、农委、水利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设。三是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船舶污染和船载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器材储备及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和河道综合整治,消除黑臭水体,清除河湖污染底泥,遏制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滨河湖空间环境质量,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

  1.全面推进河道整治。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全面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161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太湖办、市行政审批局等)

  2.全面治理河湖“三乱”。一是清理乱占乱建。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设施、废弃物,恢复河湖行蓄水空间。二是打击乱垦乱种。全面清理堤防滩地种植、养殖等违规违法生产活动。三是严惩乱排乱倒。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水水源保护区及其输水干线、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进行排污口整治,打击偷排污水、乱倒垃圾等非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等)

  3.全面治理底泥内源污染。一是根据河湖底泥不同污染类型,采取生态清淤、干河清淤等适宜方式,清除污染底泥,减少河湖内源负荷。二是健全农村河道轮浚机制,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农村生态河网,每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850万立方米。三是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合理规划淤泥消纳堆场,严防淤泥二次污染,提升淤泥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等)

  4.全面治理河湖库富营养化。一是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湖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二是减少内源性营养物质负荷,强化蓝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指数。三是加强调水引流,促进水体流动,缩短湖库换水周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太湖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等)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沟通水系、涵养水源、保护湿地等措施,修复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1.实施水系连通。一是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连互通。二是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 ,逐步打通断头河浜,恢复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三是完善引流活水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引排能力,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等)

  2.创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一是加强山丘区小流域治理。重点开展宜兴市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涵养水源,提升入湖、入库河流水质。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实施河滨带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推广科学施肥、施药等有机种植、生态养殖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清洁小流域出口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以上。二是加强平原地区生态综合整治。以农业生态系统、沟渠生态系统、林草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提升平原清洁产流、自我净化等能力。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9平方公里。到2020年,全市创建7条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三是加强湿地、湖荡保护与修复。开展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修复长江、太湖等生态区位特别重要或受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发挥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到2020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太湖办、市行政审批局等)

  3.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一是修复生境。通过人工干预、生物调控、自然恢复等多种措施,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打通鱼类回游通道,丰富生物多样性。二是增殖放流。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大长江、太湖等重点水域珍稀物种和重要经济鱼类的放流力度。三是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坚持在长江、湖泊等渔业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重点加强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推进长江流域性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降低捕捞强度,缓解渔业资源衰退趋势。(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

  (六)加强水文化建设。保护挖掘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大力传承历史水文化,持续创新现代水文化,不断弘扬优秀水文化,充分彰显特色水文化,丰富河湖文化内涵,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1.打造大运河文化带。严格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把大运河保护好。加大大运河无锡段本体及周边河湖整治力度,全面提升生态与文化景观建设标准。挖掘整理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实施大运河文脉整理工程,全面保护运河沿线核心遗产及相关遗迹,提升运河博物馆展示功能。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水利发展规划,处理好大运河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沿河新建工程与运河文化带有机融合,把大运河无锡段建设成为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味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成为大运河文化带上的样板区和示范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文旅集团等)

  2.建设水文化载体。实施无锡水利典籍整理与研究工程,研究河湖水系变迁规律,汲取先进治水智慧经验,传承河湖管理保护技术,实现传统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完成物质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普查,开展水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发布市级水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创建一批省级水文化遗产。(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等)

  3.创建水美城乡。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水美乡村、特色渔村建设,到2020年,无锡、江阴、宜兴建成水生态文明城市,高水平建成50个水美村庄,100%的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建成一批寓教于乐的水情教育基地。营造多样化的滨水空间和水景观,彰显江南水乡和吴文化特色的无锡河湖文化,锻造有无锡特色的人文水景和乡愁记忆。按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和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等)

  (七)加强水工程管护。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保护河湖公益性功能,实现河湖资源有序利用。

  1.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公布重要水域名录,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保持河湖空间与功能完好。编制重点河湖岸线保护规划,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生态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等功能区,实行岸线用途管制和集约节约利用,开展岸线开发利用监控。整治河湖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2020年前,基本完成长江、京杭运河、望虞河等不合理开发利用岸线的清理整顿。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到2018年底,完成52条(段)骨干河道、14个列入江苏省保护名录湖泊、11个国有水管单位管理闸站及19座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

  2.加强河湖采砂管理。根据生态保护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加大长江等重点水域监管力度,清理非法采砂设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等)

  3.建立河湖监测评价体系。一是健全监测体系。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全面、技术先进的河湖综合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水质自动监测站等技术,系统开展河湖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的监测,实时掌握河湖状况。二是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全面开展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湖健康等评价。三是建立河湖水资源承载能力健康预警和管控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太湖办等)

  4.建设智慧河湖管理系统。一是建设河湖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先进实用的原则,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采集、存储、管理平台,完成涉河部门信息整合共享。二是建设河湖管理应用系统。完善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交通运输管理、河湖湿地、渔业渔政、水土保持等应用系统,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综合决策支持水平。三是提高河湖智能化调度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充分发挥河湖与水利工程体系的综合功能。(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太湖办等)

  (八)加强水制度创新。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推行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河湖效能持续提升。

  1.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量化河湖空间管理和事务管理,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设施,健全管护机制,保障河湖安全,到2020年,全市重点湖泊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推进河湖管护市场化。全面落实河湖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河湖治理、监测、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推进河湖管护的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不断提高管护效能。三是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建立完善包括农村河道管护、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在内的“五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河道“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创新区域综合管理模式。一是建立区域管理框架组织构架。根据防洪、供水等分区,将全市河湖划分为锡澄区域和湖西区域两个管理单元,实施分区域统一管理,制定区域化管理方案。优化市级管理资源配置,建立区域化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以区域为单元的河湖生态资源综合管理。二是强化区域规划管理。健全规划管理机制,完善锡澄区域、湖西区域规划与专业规划体系,强化流域、区域、城市等各层级规划的衔接,推进江河区域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融合。三是推进区域综合调度。构建区域、小流域、市(县)、区协调调度平台,推进统一调度,发挥水利工程常年活水功能。(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

  3.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一是完善农业取水许可管理。逐步完成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业取水许可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农业用水实现有效管控。二是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取水许可确权登记,逐步明确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三是强化河湖资源管控。建立河湖岸线资源、水域资源等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河湖水域、岸线资源实行有偿使用,2020年完成省下达全市河湖水域、岸线资源资产产权登记试点和交易平台建设的相关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等)

  4.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政府与市场联动的河湖治理投融资机制。一是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对确需政府投资建设的河湖治理项目,严格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二是整合资金,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按政策要求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统筹预算财力和政府债券资金,必要时通过错峰调度等方式保证资金需求。加强资金整合,突出保障重点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发挥市场引导调节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河湖水利工程建设。四是运用激励机制,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参与生态河湖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利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党政领导、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河长、河长办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如政府机构改革导致职能分工变化,需相应调整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河长办,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年9月底前,各市(县)、区要制定出台生态河湖行动计划。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市(县)、区要加大生态河湖行动的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利、环保、住建等专项资金,按规定筹集水利建设基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大力支持生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河湖治理基础性研究,加强重大问题攻关和关键技术研发,学习借鉴国内外河湖治理成功经验,深入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推进河湖治理科技成果运用和转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生态河湖行动专家团队,搭建河湖治理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河湖治理方案,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切实解决河湖治理技术难题,为提升河长制管理水平和实现河湖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四)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河湖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公安、水利、环保、国土、交通运输、农委等部门的执法职能,推进综合协作执法。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五)强化考核评价。建立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并纳入河长制考核范畴。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情形,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强化宣传引导。把生态河湖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以河长制为宣传主线,大力宣传生态河湖行动典型经验和成效,广泛开展河道志愿者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问题,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无锡军分区,市各人民团体。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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