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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祝塘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1-16 14:07  来源:江阴

祝政发〔20241

关于印发《2024年度祝塘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规定,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将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附件:2024年度祝塘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

202415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祝塘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充分提高监督检查效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积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内容

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防控;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法定持证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7.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8.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9.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2.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3.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6.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7.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8.建设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9.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2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1.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2.企业负责人“红袖套”、班组安全员“红袖章”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

23.安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并设置醒目指示标识的情况;

24.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与管理人员培训情况以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5.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26.职业病危害以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情况,涉及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27.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病人上报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

2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

2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检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科学计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必须将监督检查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各村要制订覆盖全村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镇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依法检查,严治违法。严格按照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整改,经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后,整改仍不到位的必须严肃处理,该立案的必须立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挂牌整改的必须挂牌督办,强化隐患闭环工作,落实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理;对涉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职责的必须及时移送处理;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必须按“两法衔接”要求依法处理;对工伤事故多发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执法,强化考评。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精准执法、为民服务的理念,严格落实《江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的要求,监督检查信息必须按要求及时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和无锡市应急管理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台。严格执行执法文书使用的各项要求,规范使用各类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