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新闻发布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08]4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级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以“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在市政府办公室指定的固定场所举行。市各委办局和各直属单位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新闻,一律使用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这一平台,不得自行发布。各市(县)区也可以借助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平台举办新闻发布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须于会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申请表,并将新闻发布会的方案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电话:82705601;传真:82700639)。特殊情况需迅速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布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报告,经同意后先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附: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申请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