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

什么是新生儿证件办理

在我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出生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发放,同时为符合本市落户、参保登记等政策的婚生新生儿,提供出生申报户口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医保参保登记、医保缴费和产妇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服务。
是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也是今后人生旅途所迈出的第一步。

新生儿证件办理的内容

新生儿证件办理包括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户籍登记”“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以及领取“预防接种证”,其中前三项是新生儿诞生后必须办理的基本信息登记和证明,“预防接种证”则是接种国家建议并免费提供接种的疫苗后作为后续入学的必要证明文件。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进行新生儿证件办理

谁能办?

哪些人能进行新生儿证件办理?

  1. 出生医学证明
  2. 新生儿户籍登记
  3. 医保参保登记
  4. 领取预防接种证
在我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我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无锡市辖区内出生的新生儿;
(2)在无锡市辖区内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
(含在途中分娩但经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处理的新生儿);或在无锡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

在哪办?

在哪里进行新生儿证件办理?

四项步骤分别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办理。

怎么办?

新生儿证件办理流程   根据办理的先后顺序,新生儿证件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1. 第一步
  2. 第二步
  3. 第三步
  4. 第四步
第一步:在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信息的重要文件,是办理户口登记的必要材料。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 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
  2. 医疗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
  3. 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4.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在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在途中分娩但经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处理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该机构负责签发。点击下方链接查询我市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无锡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助产技术)信息一览表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准确填写的《无锡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疗机构内分娩)》(前往窗口领取纸质表格);
(2) 新生儿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 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原件以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方式:
市卫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咨询电话:81822084

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办公(办事)地址:市民中心4号楼428室
联系人:尤玲玲
联系电话:81822081

咨询留言

咨询电话

可以拨打下方咨询电话或者综合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也可以点击在线进行咨询留言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1822084

预防接种门诊咨询电话:0510-88213179
无锡医保电话24小时人工服务电话:
0510-12393

户籍咨询
  • 梁溪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清名路380号
    电话:82852110
  • 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东亭中路8号
    电话:88220529
  • 江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
    电话:86415017
  • 滨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滴翠路98号
    电话:85862269
  • 惠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惠山大道108-1号
    电话:82225756
  • 江阴市局人口管理大队
    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
    电话:86826152
  •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震泽路28号
    电话:85253063
  • 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清舒道77号
    电话:80580206
  • 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68号
    电话:87977897
常见问题
Q

新生儿如何办理异地就医?

A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儿和成年人一样,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平台、江苏医保云APP等进行申请。

相关事项

  1. 新生儿父母福利
  2. 个人所得税免除
  3. 亲子活动场所
  4. 儿童疫苗接种

对新生儿父母同样有一定的福利待遇。对于哺乳期的妇女提供哺乳假,同时对子女满3周岁前对父母提供育儿假期个人所得税免除

哺乳假

哺乳假是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提供的哺乳时间,每天一个小时,且不允许用人单位在哺乳期间内安排加班或夜间工作。同时养育多个子女的,每多一人每天增加1小时。

育儿假

育儿假期是国家提供给新生儿父母用于更好的养育孩子的假期,对于未满3岁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均享受10天育儿假,以子女生日为年度划分,多个子女不可叠加。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正常出勤应得的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