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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6781 | 生成日期 | 2025-12-08 | 公开日期 | 2025-12-16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 |
| 内容概述 | 《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政策解读 | ||||
出台《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目的是什么?
解读:为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为我市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提供政策支撑,需出台《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
《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解读:《细则》严格落实《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相关管控要求,并结合无锡实际,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严格国土空间准入管理、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国土空间整治修复、强化空间形态与风貌引导等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要求。
《细则》对于大运河无锡段核心监控区分区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无锡段主河道(包括江南运河无锡段与新运河)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本《细则》在确定核心监控区起始线和终止线的基础上,划定了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等三类管控区域。其中,建成区管控区是指在核心监控区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区域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建设区;滨河生态空间是指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建成区外,大运河无锡段主河道两侧各1千米范围内的区域;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是指核心监控区内除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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