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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3 15:02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江苏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2年12月现场调查发现,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冶炼高炉、转炉等设备已被列入《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淘汰类,但淘汰类设备退出工作停滞不前。调查还发现,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未落实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物料仍采用露天堆放,污染防治不到位,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二、责任单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2023年12月底前,制定明确的淘汰类设备退出计划,2025年12月底前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完成淘汰类设备退出工作。二是2023年12月底前,对未列入淘汰计划的设施,按照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施评估监测。

  四、整改目标

  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设备的退出,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

  五、完成情况

  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钢铁产能已全部转让给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装备已全部列入退出计划。目前,企业生产设备已停止运行,主冶炼装备已封存,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反映。

  监督电话:81825497。

  电子邮箱:wxhbjdc@163.com。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5年 1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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