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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5685 | 生成日期 | 2025-10-23 | 公开日期 | 2025-10-23 |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鸿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案 | ||||
当事人是无锡市新吴区鸿运路东侧、飞凤路北侧年产150台光伏设备及215台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项目的施工单位,其于2024年11月底破土开工建设,于2025年6月16日编制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但未向主管部门报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5年10月18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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