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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4986 | 生成日期 | 2025-09-24 | 公开日期 | 2025-09-24 |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处罚决定书文号:(锡)文综罚字〔2025〕34号 | ||||
处罚决定书文号:(锡)文综罚字〔2025〕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大象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08794234XP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22日
违法违规行为内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处罚内容:罚款5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作出处罚的机关: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来源: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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