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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编号 锡人才办〔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08-07

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锡人才办〔20246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委人才办:

  根据《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锡人才〔20241号),制定《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87日                       

   

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锡人才〔20241号),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构建一流人才生态,为在锡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便利服务,搭建高品质服务保障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二、服务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各类人才。

  三、服务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贡献补贴

  首次认定有效期内,对D1D2类人才,年度工资薪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个人对我市地方贡献,由财政补贴40%,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二)子女教育服务

  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提供优质教育资源。ABC1类人才子女入学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C2C3D1类人才子女入学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属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三)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永居服务保障,高效快捷办理五星卡(经批准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外国人的法定身份证件),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之外,持证人在锡享受身份证同等待遇。

  (四)出入境服务

  1、采取一口受理、并联审批的方式形成快捷高效的审批机制。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5年以内多次有效的人才签证。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的,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入境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在线申请办理;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符合相关要求的,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采用承诺制;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五)交通出行服务

  1、认定有效期内,C3类以上人才享受地铁免费通勤;D1D2类人才享受地铁2元通勤;D3类人才享受一年期地铁2元通勤。

  2、认定有效期内,ABC类人才可享受全国机场、高铁绿色通道服务。

  (六)园林旅游服务

  认定有效期内,AB类人才可免费游览我市国有旅游景区、文化场所和长三角部分景点;C类、D1D2类人才可在前两次认定有效期内免费游览我市国有旅游景区、文化场所;D3类人才享受为期一年的全市国有旅游景区、文化场所免费游览。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委人才办牵头统筹高层次人才保障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工作的协调以及保障类、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资金的申领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文广旅游局负责人才园林旅游服务的具体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子女教育保障具体实施,市科技局、市公安局负责人才出入境保障具体实施,机场集团负责机场贵宾通道服务保障,地铁集团负责地铁通勤服务保障。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区确定l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的联络协调工作。经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审议,可调整本办法中的服务内容。

  (二)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市区两级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站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加强对高层次人才服务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无锡人才信息化平台,主要围绕应用赋能人才服务场景建设,构建市级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应用生态,为分类认定的人才颁发太湖人才卡,在移动端配备太湖人才码,不断扩大优化各类应用场景。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我市以往相关服务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尚在执行期的如无说明,按照原政策执行。

  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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