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15:56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浙A6B282(黄)等8辆机动车(详见附表)权利人在我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后未在有效期内办理领回手续。现予以公告催告,请上述车辆权利人自本公告期间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领取人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明或其他证明车辆权属的材料,到我单位办理车辆领取手续。逾期仍不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做出处理。(地址:无锡市五河苑188号 ,联系人:杨可逸,电话:0510-81009552)。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车辆明细表
序号 |
车牌号 |
车型 |
1 |
浙A6B282(黄) |
中型客车 |
2 |
苏J5SU73(蓝) |
小型轿车 |
3 |
苏BB6253(黄) |
中型客车 |
4 |
苏B82296(黄) |
大型客车 |
5 |
苏BYG070(蓝) |
小型轿车 |
6 |
沪C46981(黄) |
中型客车 |
7 |
苏BM2310(黄) |
大型客车 |
8 |
苏A27X1K(蓝) |
小型轿车 |
来源: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