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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病退?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22 17:08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一、病退需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目前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十五年。江苏省规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年龄确定办法包括以下几种:(一)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满55周岁。(二)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国家明确的提前退休特殊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三)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办理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下列材料:

  1、《无锡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表一式一份,左半页由申请人填写,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申请表》需经被鉴定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无需盖章)。

  2、被鉴定人身份证件;

  3、病历资料:

  1)未住院人员:门诊病历、医学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病理报告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2)住院人员:门诊病历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化验报告、病理报告等病历资料复印件(须前往医院病案室调取并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3)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4、被鉴定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材料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查。

  5、申请鉴定时,需缴费满15年,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请尽快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三、办理退休由单位(户籍地街道)提交申请流程:

  1、参保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按实填报申请信息,并打印退休审批表;

  2、参保单位收集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市社保中心退休受理窗口。(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1-4窗口)申请材料包括参保人员身份证件、职工档案、申请相关表格等。

来源: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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