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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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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4-00884 生成日期 2024-02-26 公开日期 2024-02-2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问题解决不力。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常州市、无锡市制定实施方案时放松要求,把改造时限推迟到2022年年底,目前两市仅完成总任务量的25%。根据2021年9月地方抽查结果,无锡宜兴市有67个水产养殖排口尾水超标外排。

  二、责任单位:无锡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完成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五、整改时限:2023 年 12 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是采取“退改结合”原则,对拟保留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对不予保留池塘进行退养,确保 2023 年 5 月底前全面完成现有 3.28 万亩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二是构建水产养殖池塘尾水长效监管体系,强化水质监测,依法查处水产养殖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组织水产绿色养殖技术培训和推广,推动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通过综合治理、执法监管等举措,实现水产养殖排口尾水达标排放。

  七、整改完成情况

  1.针对“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无锡市采取“退改结合”原则,对拟保留池塘进行改造,完成改造3.4万亩;对不予保留池塘进行退养,共0.63万亩,实际实施养殖池塘整治4.03万亩。宜兴市完成67个水产养殖排口尾水超标外排问题整治,其中42个排口通过池塘改造、调整养殖结构实现尾水达标排放,25个排口通过退养消除。

  2.无锡市建立健全标准化养殖池塘长效管理制度,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落实《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建立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报告制度,对尾水排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尾水监测,掌握养殖池塘尾水排放的水质情况,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对照江苏省整改方案要求,该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标。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反映。

  监督电话:81822962。

  电子邮箱:234935776@qq.com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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