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

关于印发《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3-11-27

江阴市城管局、宜兴市公用事业局,各区住建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梁溪区水利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基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要求,公平、公正、合理的实施行政处罚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最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原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完善。现予以印发,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1月25日我局印发的《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锡政园规〔2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