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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发〔2023〕10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07 10:17:51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锡政发〔20231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347

 

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城市基本概况

无锡市地处华东地区、江苏省南部、长江三角洲平原腹地,北倚长江、南滨太湖,被誉为太湖明珠。无锡行政区划面积4627.46平方公里,现辖江阴、宜兴2个县级市和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5个区。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747.9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2.89%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1年无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03.2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74万元,保持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无锡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200.5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无锡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014元,比上年增长9.4%,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8

(三)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无锡陆续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市”“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等称号,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覆盖。2021年,71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比例达93%,太湖水质藻情创十年来最好水平,连续14年实现安全度夏;PM2.5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2.2%,两项指标均为2013年以来历史最优水平;林木覆盖率27.89%,湿地保护率50.2%,均位居全省前列。

(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基础

1.顶层设计持续加强。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无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无锡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文件,为推动无锡市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供重要保障。

2.回收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居住小区1895个,生活垃圾转运点65处,终端处置设施6处,大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8个,二手车交易市场16家,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数量2400个,备案开展回收业务、仍在正常运转的市场主体800余家,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的两网融合持续推进,多主体市场化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初步构建。

3.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加快发展。持续推进江阴秦望山、惠山等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目前全市拥有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的废钢铁企业6家,轮胎翻新、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2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1家。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无锡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是全省首家进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无锡数字经济创新优势,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推动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水平显著提升,打造回收便利、分拣绿色、利用高效、城乡协同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坚持市场导向,鼓励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力量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

——统筹推进、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无废城市建设以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形成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经济转型和环境改善协同推进、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聚焦网点建设、低值品回收、处置能力建设等难点痛点问题,补强薄弱环节,建立全链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创新引领、数智赋能。推进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动互联网+”和数智模式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中的应用,创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监管模式。

——全面节约,低碳发展。按照节约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原则,加快废旧物资源头减量,推进绿色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引导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规模化、网络化、数字化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实现城镇全覆盖、农村基本覆盖。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全覆盖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    继续推进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加强两网融合顶层设计,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实施方案。鼓励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站点等建设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功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加强废弃塑料和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建设,推动一般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应收尽收、再生利用。(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因地制宜规范布局回收网点,原则上城区每个居住小区(或1000户家庭左右)、镇每个行政村(或2000户家庭左右)确保设置一个营业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回收网点。在城市政务服务区、商业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回收箱等设施。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到2025年,全市城镇回收站(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市城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要求,推进现有8家分拣中心开展绿色化改造。鼓励新建规模适当的综合性分拣中心,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设备,健全安全检测、分拣、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鼓励引进社会资本,租赁国有、集体土地,利用存量厂房投资建设专业分拣中心或参与专业分拣中心建设。到2025年,完成8个分拣中心的绿色化改造,各市(县)、区基本形成与废旧物资产生量相匹配的分拣能力。(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水平。支持企业自建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持续推进灵锡”“碳时尚等平台更新迭代,推动建立有效积分兑换奖励机制,通过个人绿色账户,鼓励居民积极践行废旧物资高效回收。适时更新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市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全链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1.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在二手商品领域,培育权威鉴定评估机构,培养二手商品鉴定、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在废旧物资回收领域,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民间投资、政府投资等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公司、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促进产业集聚和整合。在废旧物资利用领域,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制造企业,建立覆盖资源综合利用处理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完善城市五废(废钢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持续提升江阴秦望山、惠山等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处置能力。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包回收梯次利用报废动力电池材料再制造动力电池再制造动力电池包再制造的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打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关键堵点,不断提升新吴区格林美新能源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建设水平。发挥宜兴环保科技园装备制造基地的技术优势,引导宜兴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发展壮大,带动区域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鼓励各类废旧物资处理处置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对接,形成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依托宜兴环保装备制造基地,加大先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提升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拆配融合发展模式,深挖回用件发展潜力,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二手商品市场流通。规范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加强旧货市场运营的规范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鼓励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和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加快推动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互联网交易平台企业引入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促进无锡本地互联网社区平台规范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全过程废旧物资利用监管体系

1.完善废旧物资统计体系。建立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不断健全完善废钢铁、废铜、废铅、废铝、废锌、废纸及废塑料橡胶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统计制度,定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情况调查。依托无废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全市废旧物资回收数据系统衔接,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推动信息共享。(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回收利用行业监管。推进废钢铁、废轮胎、废塑料、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企业进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加强对回收利用行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和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情况依法纳入企业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二手商品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采集交易市场、经销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工企业、二手商品交易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跨地区转运贸易。构建跨地区跨产业循环链接、耦合共生的绿色化高值化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体系。不具备综合利用经济规模的废旧物资经过规范的拆解、粗加工后送至域外处理。规范转运废旧物资,严格落实废旧物资跨区域转运环境安全监管要求,提高再生资源跨区转运效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税支持。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支持重点项目申报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科技、环保、服务业等各类专项资金。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分品类明确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以再生资源为原材料的产品。(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优质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拓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融资渠道。依托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加快创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存量厂房和闲置土地等方式,满足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等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探索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再生资源收集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简易低风险项目清单中,满足废旧物资回收的实际需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路权保障。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车辆管理规范。科学设定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时段要求,加强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合理路权保障,确保废旧物资回收日收日清。探索实行资源回收车辆统一标识、统一登记注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各市(县)、区政府要明确属地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明确各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商务局要牵头建立市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市供销社要在建立健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中发挥积极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工作落实。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创建、无废城市和最干净城市创建等工作体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纳入垃圾分类小区建设内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评估和督查通报。市有关部门要将相关工作纳入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节约型机关等创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文明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管理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理念纳入生态文明教育,大力推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先进经验、做法,推进模式新、服务好、回收利用效果明显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建设,推动社会支持和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形成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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