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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HS202303001-X02]新经济产业园项目(XDG-2022-7号地块)监理

发布时间:2023-04-21 17: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经济产业园项目(XDG-2022-7号地块)(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经济产业园项目(XDG-2022-7号地块)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行审备〔2023〕91号) 惠行审备[2023]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广鑫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广鑫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凤华路与天丰路交叉口东南侧 
    工程规模:XDG-2022-7号地块位于惠山区堰桥街道凤华路与天丰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2446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8.5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78万平方米。项目拟新建科技创新商务中心1栋32层(最大高度暂定168米)、国际人才社区3栋25-26层、公建配套用房 (设施),以及地下停车库等。其中: 商业办公约5.55万平方米,国际人才社区约3.57万平方米,公建配套用房(设施)约0.09万平方米,地下车库约4.7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915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13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00.0 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XDG-2022-7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以及在用地范围之外为该项目配套的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竣工移交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委托人进行投资控制以及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定,并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9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1)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内容如下: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2)提供下述内容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 17:00 时至2023年04月26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5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广鑫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层608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施先生 
联系人:
吴骥、刘明 
电话:
0510-83591326 
电话:
0510-68102198 
传真:
 
传真:
0510-826220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8156015@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评标办法.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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