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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 《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今施行

发布时间:2023-03-01 15:12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隐秀桥下宽敞明亮的开放空间里,广场舞阿姨们伴着乐曲翩翩起舞;沿河慢行步道上,早起的年轻人迎着朝阳快步向前;亲水平台上,喜爱拍鸟的市民“咔嚓”按下快门;河畔的健康驿站中,遛娃的居民坐在凳子上逗孩子,旁边一对退休老夫妇吹着电子萨克斯……

  疏林透河,景致宜人,这幅锡城“十里画廊”,正呈现在无锡人的“母亲河”——梁溪河畔。

  古运河畔,运河艺术公园展露新颜,城市与艺术在此邂逅。站在“渔之颂”主题雕塑观景平台上远眺,京杭运河无锡段与古运河交叉口处的城市“三角洲”风景一览无余,净化支浜水环境、引入艺术景观、亮化夜景,增加休闲设施、改善公园风貌,打造慢行步道和亲水驳岸,重塑市民与运河“亲密接触”的沿河界面。

  “河岸沿线风景优美、设施齐全、管理有序,公园里别出心裁的‘星空屋’观景堡,既洋气又接地气,沿河的历史文脉也保护得很好,徜徉河畔,可坐可游,幸福感满满!”近日,家住运河公园沿线的居民频频点赞沿河宜人的环境。

  眼下,大运河无锡段和梁溪河“两河”整治提升正加速推进。

  未来,让市民们“会心一笑”的不再只有“盆景”,越来越多的滨水空间将成为市民休闲娱乐、沉浸观景的最美“风景”。

  3月1日起,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城市滨水公共空间如何规划建设、设施如何维护、怎样实现共享共治、如何保护滨水空间历史文脉将正式有法可依。《条例》共7章50条,将城市滨水空间的“规划、建设、开放、保护、管理”全生命周期纳入法制轨道。《条例》的正式实施,将加速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规划蓝图变成现实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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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首部,立法支持滨水空间建设保护

  打开河湖空间,规划秀美水带,让市民能观水、亲水、戏水,享受江南水弄堂的“绝版”风姿。《条例》的正式实施,让兑现这个幸福的“许诺”有章可循。

  2021年,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大运河无锡段、梁溪河“两河”整治工程建设,将“两河”整治提升作为“美丽河湖”行动的“一号工程”,打造黄金水带、生活秀带、城市绿带、人文纽带、产业示范带。如今,这一理念已深度融入《条例》制定的细节中。

  细读《条例》可见,在管理职能划分上更加清晰,明确了公共慢行系统等7大类、三道贯通等16个小类设施的设置与维护要求,对交通枢纽、城市地标、公共绿地、景观照明和停车如厕的布局设置如何实现与滨水空间的有效连接等细节作出具体规定,并对常态化养护提出要求,从立法角度为无锡水韵之美量身定制“施工图”。

  其中,对于市民最关心的沿河设施的设置维护,《条例》用大篇幅作出细致规定,在管理职能划分上更加清晰,比如,沿河的街道、园区管什么?职能部门管哪些?构建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在推进规划建设方面要求高水平专业团队参与滨水空间的设计咨询管理,打造百年河岸工程,提升建设水平。此外,对于日常养护、巡查、监督等精细化管理也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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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个,全生命周期管控城市滨水空间

  “一张蓝图”绘到底,“美丽河湖”带给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仅来自环境本身,更依赖于常态化的良法善治。

  作为全国首个涵盖全生命周期管控要求的滨水公共空间地方性法规,《条例》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创新,在“规划、建设、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开放”和“保护”阶段的具体要求,从加强重点片区的规划设计、控制引导和保护管理以及空间的共建共治共享出发,推动高品质开放、高水平治理,致力打造品质一流、活力多元、富有特色和公众满意的滨水公共空间。

  “此前也出台了《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规,主要针对的是河道管理,对于沿岸滨水空间的规划、建设、开放和保护存在盲区,诸如风貌管控、亲水贯通开放等难点、痛点、堵点依旧突出。”市住建局城建处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以“小切口”解决管控“大难题”,把对河道的管理从水上延伸至岸上,以河岸管理为重点,兼顾涉水管理,并以立法手段将“两河”环境品质全生命周期纳入管控。《条例》制定的过程正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理念的深度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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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新理念,统筹建设“会心一笑”之城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对《条例》而言,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笃实地通过立法全生命周期管控城市滨水公共空间,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漫步梁溪河“十里画廊”,透过人行栈桥下的玻璃地面,可观赏到水生植物和戏水鱼儿;徜徉在运河艺术公园沿河步道上,鹅卵石搭配透水铺装地面,地表雨水在流淌过程中通过海绵设施净化后排入河中;梁溪河畔新增了不少新能源充电桩、健康休闲驿站,好一幅充满城建“新理念”的滨水画面。

  以“良法”促“善治”。对于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住建部门将以《条例》为遵循,更好地指导“两河”滨水公共空间“规、建、管”,尤其在对“两河”整治提升的具体项目设计、施工、运维提供技术指导,为长效管理锚定“线路图”。

  《条例》实施后,美丽河湖、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高质量城建“新理念”将以制度的形式在城市滨水空间规划建设时予以融入使用。市住建部门还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结合高质量城市建设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和责任落实,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统筹推进水质达标攻坚、沿河景观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支持更多滨水城建走在前沿,打造“会心一笑”之城。

  保护传承,留住“江南水弄堂、运河绝版地”

  “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大运河无锡段是大运河精华荟萃之地,保护传承好这一历史瑰宝,责无旁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为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早日实现水清岸绿、文昌人和、产旺城兴,为市民创造高品质的滨水空间,3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后,将为“两河”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强有力的法治屏障,这也是全体无锡市民的共同心愿。

  眼下,“两河”整治提升作为我市“美丽河湖”行动的“一号工程”,相关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条例》不仅从规划建设、设施设置与维护、共享与共治提出具体思路,更是“浓墨重彩”突出对“两河”的历史文化保护。

  为充分展示大运河江南文化的地域特色和梁溪河无锡历史发祥地的文化特色,《条例》专设“历史文化保护”一章,具体规定了大运河无锡段、梁溪河格局特色的保护要素,实施“一河一策”;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保护要求;明确了滨水公共空间内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和分级保护制度;同时要求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规划建设历史文化特色展示区和景观节点,促进各类保护对象的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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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细管理,营造“烟火气”和“诗与远方”

  城市之美,在于“烟火气”和“诗与远方”相得益彰,既能感受到“城市温度”,又呈现着井然有序的秩序感。

  疏林透景,却亲水有道。《条例》明确了滨水公共空间的活动规范,比如,烧烤、垂钓等活动需在特定时段进行,禁止捕捞、摆摊设点、占用绿化等行为。此外,在公共活动空间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无人机飞行等活动应当在特定区域和时间段内进行。在滨水公共空间内,需到指定地点吸烟。对漫步道、跑步道、骑行道以及亲水平台、观景走廊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未来,城市滨水公共空间的管理将有法可依,此前的监管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条例》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住建人担当作为、“敢首创”的实干精神。市住建局局长陈雪峰表示,“小切口”针对性立法,解决“两河”整治提升及城市更新中的“痛点”、难题,依靠立法力量为打造让市民“会心一笑”的城市滨水公共空间提供“硬核”支撑,营造“心旷神怡”的“黄金水带”,让“会心一笑”之城真正可感可触。

  《条例》的正式实施,将对加强大运河无锡段、梁溪河沿岸地区的风貌管控、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起到强有力促进作用,为营造形态美、特色明、活力强、底蕴厚的滨水公共空间,充分彰显“水韵无锡”之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孙倩茹)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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