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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预告 | |||||
时间 | 2022年12月1日 | 地点 | 市民中心八号楼415会议室 | ||
主办单位 |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 出席单位 | 无锡发布、江南晚报、今晚60分、阿福聊斋 | ||
新闻发言人 |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局长尤志斌 | 出席领导 |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副局长孙美萍、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副局长徐炳香 | ||
摘要 |
2001年出台的《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迎来新变化,12月1日,市市政和园林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局长尤志斌就《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进行新闻发布。为回应当前群众关切,顺应新时代城市绿化工作新趋势,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我市对《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作出新修改,强调永久性绿地保护和绿线管理,保证城市绿地总量,并且明确了偷盗花木、损毁花箱等一些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保护绿化手段更加严格。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更新出台,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及公园城市建设的要求,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有了新变化,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出现了新情况、面临了新矛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成了《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充分发挥了立法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本次的《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是全面调整,现共有五章四十一条,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明晰城市绿化管理体系。新《条例》明晰了城市绿化管理体系,一是把江阴市、宜兴市纳入《条例》适用范围,明确了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的城市绿化工作职责,三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统筹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吸纳好经验好做法。一些我市在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最干净城市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被纳入《条例》,将以法律的要求加以推广,如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推行林荫路和林荫停车场建设等。《条例》规定,在城市重点区域,由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公共建筑,若屋顶高度不超过30米,且适宜进行屋顶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可以想见,未来锡城将出现越来越多“空中花园”。
损害行为法律责任更严格。近年来,锡城绿化出新频率加快,大量高价引进的景观花木、精心打造的园艺小品装点着街头巷尾。损绿偷花是当前城市绿化管理的痛点、难点,也是群众投诉的热点,新《条例》增加了关于禁止偷盗花木及损毁树木支架、花箱、护栏等绿化设施之类常见违法行为的规定,并设置了法律责任。一些可能对城市绿化造成较大损害的行为,如擅自在绿地内举办展览等也被纳入,损坏绿化的法律责任变得更为严格。
强化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新《条例》还对城市绿化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提出了新要求,未来,市、县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监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也将纳入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体系,让绿化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山水融合、彰显特色”的建设理念,进一步推进《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落实落地,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政和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