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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13:37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标准公布如下:

  对于政府全额代缴的参保人员,集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对于选择10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集体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

  江阴市、宜兴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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