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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HS202206008-X02]龙之杰改造修复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2-10-19 08: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龙之杰改造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之杰改造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惠行审备〔2022〕264号 惠行审备[2022]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舜风舜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舜风舜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6721.75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98.7米,建筑物层数(最大):27层,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44952.07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28458.35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7749.7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561.57平方米;改造工程包括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改造修复及辅助设施建设。 
2.1.3 合同估算价:53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8日,竣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房屋修缮、水电、消防水电及室外景观绿化铺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中的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0/10/1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10/1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7/1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9日 9:30 2022年10月24日 9:30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1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舜风舜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大街141号 
地址:
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龚工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510-83201161 
电话:
0510-82109023 
传真:
 
传真:
0510-821090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10月19日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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