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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22〕55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25 17:35:42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四五

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225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5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江苏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无锡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老龄工作方针,紧扣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总目标,认真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老龄工作在健全体系、提升能力、优化服务、保障权益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为我市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老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逐步健全。老龄事业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不断完善,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发展机制不断优化。出台《无锡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无锡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修改《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印发《市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等30余个政策文件,逐步形成以规划为目标,以法规为保障的政策体系,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老年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制度有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98.6%;企业职工养老金、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纯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从2016年的2359/月、731/月、275/月,提高到2020年的2735/月、987/月、396/月。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左右。自2019年正式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两年共发放资金3.71亿元,累计受益3.84万人。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实现大市范围城乡一体,低保标准达1010//月,年均增长8.9%;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1525//月。

  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扩大。加快推进公办机构改革和民办机构发展,全市74家公办养老机构中有48家实现民营化发展,纯民办机构达97家。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7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9个,区域性助餐中心94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100余家。推动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养老机构做大做强,10家养老机构跨省、市连锁化发展。全市养老服务床位(含居家养老床位)6万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5张,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位居全省前列。建成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联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智慧养老平台,智慧养老服务机构超过200家。扩大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覆盖面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受益面,接受上门服务老人占比达15%

  老年健康服务框架基本形成。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服务机构115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45家;共建有医疗床位23434张,养老床位37520张。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推进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和老年医学学科等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70%以上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9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727家。新建家庭医生工作室663个,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901个,实施新型签约27.18万人。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不断发展,设施持续增加,活动丰富多彩。连续举办五届无锡老年春晚,老年文化品牌更加靓丽。建有各类老年大学(学校)600余所,其中,市级3所,市(县)、区级6所,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老年学校(学堂)590多个。组建各类老年文体团队3000多个;四级老年体育组织1115个,覆盖率达100%,老年人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人口达到63%以上。拓展老年精神关爱途径,开设2条老年心理咨询热线。

  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更加有力。推进老年法治宣传,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构建城乡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完善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点,织密老年人维权服务网络。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发挥老龄工作机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强化老年人维权功能。持续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新创成全国敬老文明号”10家,江苏省敬老文明号”17家。每年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五年间,共开展敬老活动1680余场次,参与人数63.1万余人次,慰问老年老年人105.6万余人次,投入资金8100余万元。新建社区老年关爱中心8家,打造为老服务品牌8个,老年人各项关爱服务和权益保障得到加强。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老龄事业继往开来、进一步提升发展的五年。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改革创新制度保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不断推动老龄事业资源跨区域配置,为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也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挑战。我市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双重变局。

  发展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把老龄事业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是我市全面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民生事业的优化提质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将为无锡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人口形势。我市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和深度老龄化的城市之一,十三五期末,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达135.61万,占比26.90%,列全省第二;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老年人口达147.38万,占比19.75%十四五期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预计将以年均4万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5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达154.9万人左右,占比将达29%左右。高龄、失能、纯老、独居等老年群体数量持续增加,并呈现出少子化与老龄化叠加等特点,老年人生活及健康养老服务等需求问题突出,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加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影响将不断显现。

  面临挑战。深度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必定伴随老龄问题的增多,老年人需求状态从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转变,必将对老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老龄工作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体娱乐等多样化服务能力不足,区域、城乡间养老服务水平不够平衡,老龄产业发展较为薄弱等现实情况,要求我市十四五老龄工作必须科学谋划,明确目标,改进措施,强化责任,不断提升为老服务能力水平,促进老龄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老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全面把握人口深度老龄化基本市情。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改革创新,强化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持续推动共建共融共享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提升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让老年人共享美好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党对老龄事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老龄事业体制机制。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老龄服务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活力。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状况,立足全局,科学谋划,加强制度设计,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衔接配套,统筹做好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老龄事业城乡之间、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老年人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协调发展。

  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推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关注高龄、失能、纯老、独居、计生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推进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社会化,保障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融合。坚持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兜底保障、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破除不利于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养老、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教育、金融、地产等深度融合发展。

  (三)重点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稳步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到2025年,老年人相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化、多样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紧紧围绕我市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目标定位,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全力打造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示范城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备。

  ——进一步完善多元供给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为老服务更加专业,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进一步发展,更高质量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化服务体系动能充足。老龄群体消费潜能有效激发,老龄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更快发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完善。

  ——进一步构建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老年人健康,构建高科技支撑的更高水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升老年人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老年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制度,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进一步加快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完善老年教育组织和工作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充分拓展在线教育优势。继续鼓励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相关组织作用,创作更多面向老年人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动员各种力量支持各级老年文体群众组织和特色团队建设。

  ——进一步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城市创建工作,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增强家庭照料功能,健全稳定祥和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探索试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鼓励邻里、代际和老老互助,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老年人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支撑力度不断加大,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等重大政策的落实工作。完成国家和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改革任务,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缩小地区间养老待遇差距,实现各险种合理适度增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方式实现路径课题研究,形成可操作性意见,填补集体补助制度实践空白,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

  2.提升医疗护理保障水平。提高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做实市级统筹。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机制,探索实现全市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五统一医疗救助制度路径和方法。到2025年,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左右。健全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多方筹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落实。发展老年商业保险,深入实施安康关爱行动,优化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3.落实老年人社会救助福利制度。建立与我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加大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购买服务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力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解决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问题。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纳入重点保障范围。到2025年,每个市(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市(县)、区级供养服务机构;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确保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发展适度普惠型老年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范围、内容和办法。

  (二)有效巩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加大养老服务精细化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积极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健全农村养老服务支持体系,抓实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作。打造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增强家庭照料能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优化养老机构功能,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度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社会资源多元投入进一步发展。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5%,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全面建立,“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数占比不低于80%。继续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开展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推广智慧养老技术应用,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实施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断提高,到2025年,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70%。深化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促进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发展。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家庭提供养老服务咨询、方案、建议等,促进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健全养老服务人员持续培训和激励褒奖机制,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到2025年,每千名老人配备至少1.5名社会工作者。

  3.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完善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权责明确、分工协作、配合有序、科学高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队伍。加大互联网+”监管应用,强化多部门专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完善养老服务失信企业及主要负责人退出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增强养老行业风险管控。

  (三)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老年人健康。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开展老年人健康监测、预防与管理,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重视老年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提升老年人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2.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优化医养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框架。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农村医养结合,实施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鼓励通过签约、托管、划转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建设。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扩大医养康养服务人才队伍。

  3.发展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加强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等医疗机构胸痛、脑卒中救治能力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市建成1所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各建成1所二级老年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85%以上开设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继续免收特殊老年人群普通门诊诊疗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康复服务能力,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推进医疗、护理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4.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加强老年人服务。做好后疫情时代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完善居家、社区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物业、志愿者、社工等在居家、社区老年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做好各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医疗、生活、托管、心理慰藉等服务。加强养老机构入院人员疫情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完善平战结合制度,提升疫情防控总体能力。

  (四)积极提振老龄产业发展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措施。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强老龄及康养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不断完善支持老龄产业发展的土地、投资、融资、用工、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老年消费政策支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加强老龄产业市场监督管理,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完善对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奖励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产业发展,逐步建立较为完整和有效的银发经济政策体系。

  2.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教育、餐饮、家政、物业、养生、健康、金融等领域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老年健康、医养康养等产业发展;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激活老年用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养老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智慧养老发展,促进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建设,打造国家智慧康养无锡实验基地,积极参与江苏省养老服务示范发展基地”“江苏省养老服务龙头企业等评选活动,加快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扩展。

  3.加速融入长三角发展全局。明确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定位,加强锡澄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一体化规划和政策协同制度体系,提高养老、医保等社保民生领域市域联动保障水平。鼓励围绕医疗服务、医药保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育休闲、健康咨询管理等健康和养老领域的产品生产、服务提供和信息传播,建设一批旅居养老、异地养老和智慧康养项目。发挥无锡独特区位优势,持续推动东向接轨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开展长三角为老服务区域合作,加强为老服务支持政策、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等养老服务功能衔接共享,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拓展养老服务融资渠道,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

  (五)有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1.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健全办学网络。加强老年教育统筹规划和政策引领,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丰富老年教育内容与形式;深化产教融合,完善养教结合模式,提供开放便利、灵活多元的老年教育服务。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加强老年大学组织、工作体系和老年大学建设,到2025年,市本级至少建有3所,市(县)、区至少各建有1所以上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或老年学校;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

  2.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签订协议,依法保障老年人劳动权益和合法收入。在相关招聘活动中设立老年人才项目,为他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开发与老年人身体素质、文化技能相匹配的非全职就业、灵活就业和社区工作等岗位。支持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生产经营、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科技咨询、科普宣传等工作,持续深化双千活动,助力无锡经济更好发展。科学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逐步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优化为老信息服务;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建设智慧为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支持基层老年人协会等涉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其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3.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落实国家银龄行动计划,为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技等部门离退休知识分子参与支援乡村建设、关心下一代等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条件。鼓励引导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人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技术传授、时代新人培育、生态环境保护、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深化助老志愿服务,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等互助互惠制度,制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完善志愿服务网络。

  (六)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1.深化老年普法宣传。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配套政策及涉老法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列入全市普法教育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治观念。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将其纳入全市中小学及党校教学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通过各种传媒扩大宣传范围。

  2.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健全联合执法、检查督查、综合评估等制度。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欺诈、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强化涉及老年人婚姻、继承、赡养、住房、监护、公证等领域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队),主动深入基层开展上门或专项流动快捷服务。

  3.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大力推行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点提供法律援助申请的接受、初审、代办便捷服务,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满足老年人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需要。畅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完善容缺办理、快速办理机制,采取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做好高龄、孤寡、失能、失独、重病、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根据其需求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

  (七)着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1.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增强家庭自主照料能力,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探索建立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补贴政策、老年人随子女迁移户籍政策、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家庭氛围,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诚信档案,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和动力。发展家政服务,落实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建立互联网+家政服务+信用机制,促进行业诚信规范发展。加快形成长短结合,覆盖职业全周期的家政服务培训体系。

  2.打造老年宜居环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社区道路、休憩场地、服务场所、信息化等设施进行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开发老年宜居住宅,推进老年人住宅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小高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创造老年人便捷舒适的出行条件。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力度,关注细节及便捷性。到2025年,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3.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院(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青妇与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组织创作更多面向老年人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推进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扶持各级老年文体特色团队,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四级老年体育组织功能,打造高水平老年人特色体育活动项目;推进公共体育普及工程,提档升级“10分钟体育健身圈。开展老年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研究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和项目,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市老年人常住人口的43%。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继续办好广播电视老年专栏、锡阳红微信公众号、锡阳红公益讲堂等服务平台。持续加强老龄宣传工作,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

  4.增强智慧助老综合效应。加强老年辅助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康养企业把先进科技成果、重大技术装备与生产应用相结合,提升科技示范效应。推动养老机构和企业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设备,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发展重点面向老年人的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老年人疾病诊疗、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展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行动,建设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强老年人健康数据汇集整合和发掘运用,研发推广老年健康评价、疾病预防预警、慢性病防控、营养平衡等健康大数据应用服务,实现老年健康服务个性化和健康管理精准化。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工作,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跟上智能时代步伐。

  5.提升老年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创新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提高综合效能。发挥基层党组织、老年人协会、老年学校等组织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加大涉老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政策扶持机制,激发长久活力。巩固发展四级老年人协会,加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推进基层老龄机构和骨干型老龄社会组织发展,强化基层力量配备,不断提高基层老龄工作水平。

  6.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享有当地同等社会优待。深化老年关爱工作,推进社区老年关爱中心建设和为老服务品牌打造,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市创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数达20个以上。坚持自立、参与、照护、充实、尊严联合国老年人发展五大原则,围绕健全老年友好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服务体系、有序扩大老年友好社会参与、提升老年人幸福老龄化水平和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落实老年友好型社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7.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健全无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江南大学、无锡市老年学学会、无锡市老龄协会市校共建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运作机制,持续加强老龄科研基地建设资金扶持。支持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创建部级科研基地,打造无锡老龄科研成果发布会”“代际共融”“智慧康养等学术交流品牌。加强养老保障、养老服务、老年人力资源、老龄产业、老年社会参与、老年友好环境等相关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拓老龄科研发展视野,加强与国际、国内学术团体和涉老组织等机构交流与合作,举办学术会议、论坛、讲座等,强化对外宣传,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大老龄工作格局。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老龄委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协调,督促相关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加强各级老龄委办公室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增强老龄工作动能。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多渠道筹资,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强化财力保障。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提高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比例,不断探索资金投入新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逐步形成国家、社会、个人等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

  (三)强化宣传调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专版、专刊等,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老龄政策、老龄工作和社会为老服务典型人物、事迹等的宣传报道力度,为老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抓住老龄工作重点和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课题制、学术研讨会和专项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智库,促进老龄工作科学化。

  (四)强化督查评估。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或具体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列出分年度实施目标,研究具体措施办法,将任务要求逐级分解,逐年逐步全面落实。市老龄委办公室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布本规划执行情况检查报告,推动本规划顺利实施。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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