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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22〕30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08 17:13:04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锡政办发〔20223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电动车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无锡市是全国电动车主要生产基地之一,强化电动车先期治理既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目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抢占市场份额的重要抓手。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综合治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的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智能化、标准化、数字化引领电动车现代治理,全面提升电动车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动车安全事故数和伤亡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推动电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202241日开始,上线运行无锡市电动车综合治理智慧监管平台,我市生产和进入我市销售的电动车及企业相关信息应当在平台进行数据录入,实现电动车、蓄电池和充电器数字身份追溯。202251日起,在我市销售上牌的电动车应当严格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关于软硬件防篡改设计功能的规定,强化应用电气系统通讯协议互认等技术防篡改手段,保障电气系统安全和产品一致性,推动电动车违规销售、非法改装、换装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261日起,所有我市生产的电动车都应达到上述要求。智能治理、高效协同、多方共治的电动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加速构建,电动车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精准监管,压实主体责任

  1.搭建智慧监管平台。以灵锡”APP作为主入口,打造覆盖电动车生产销售、登记上牌、使用维修、充电管理、锂电健康监测等环节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无锡市电动车综合治理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监管平台)。凡我市生产和进入我市销售的电动车生产企业,其生产企业信息、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信息、CCC证书信息等基础数据要在智慧监管平台上进行数据对接;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要以电动车车架号为唯一性标识形成数字身份信息,并绑定适配蓄电池和充电器品牌规格型号信息,通过对接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电动车、蓄电池和充电器产品数据库,实现产品与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信息、CCC认证信息一致性的在线核验和不见面检查功能,并在本市范围内与电动车上牌信息关联,在本市范围外与电动车销售末端关联,实现溯源管理。(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配合)

  2.强化电池安全管理。强化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软硬件防篡改设计要求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关于充电器、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一致性要求,全面应用电动车电气系统通讯协议互认等防篡改技术,通过赋芯使整车、蓄电池(含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与充电器之间以软件协议方式识别和绑定,非法更换未经识别绑定的充电器或蓄电池将导致电池无法充电、车辆无法启动,从源头解决非法改、换装电池和不规范充电问题,消除电池及充电安全风险隐患。我市头部生产企业应当率先示范,向市场供应符合电气系统通讯协议互认技术要求的电动车产品,在此基础上鼓励企业和相关行业发展锂电池健康监控技术,进一步采取以北斗等为代表的自主信息通信技术,实现对锂电池健康的实时监测,从源头上提高电动车安全性能,实现动态管理。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全面有序推进。(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锡山区人民政府、新吴区人民政府配合)

  3.狠抓源头管控举措。产业集聚区地方政府要结合《无锡市关于推动电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制定出台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着力推动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要结合全市电动车综合治理目标,强化源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控机制和全方位、无缝隙的监管网格,用好打、防、管、控、宣手段,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将企业执行规定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并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公示一批失信违法典型案例,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及违法违规企业。(锡山区人民政府、新吴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4.推进行业综合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或录入,有效发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车,非法生产、组装、销售劣质蓄电池和充电器,不按规定执行防篡改要求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低效低端产能退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二)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

  1.推动完善安全性能国家标准。推动制定电池安全性能国家强制性标准,强化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提高电池生产准入门槛,增强电池安全保障。力争将通讯协议互认要求纳入电动车国标要求,使其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安全需求。(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加快制定通讯协议团体标准。鼓励无锡头部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外市、外省的其他企业,通过团体标准的形式将通讯协议的要求在团体内固定,形成行业内普遍认同的技术解决路径。(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创新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严格车牌登记管理。通过比对无锡市电动车综合治理智慧监管平台相关数据信息,严格检查校验车辆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致性情况及通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软硬件防篡改手段,强化车辆分类管理,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范》登记上牌,并将相关登记上牌信息及时推送智慧监管平台,确保车辆符合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和机动车发票一车一票要求,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探索运用科学技术创新电动车电子车牌管理。(市公安局牵头,市税务局配合)

  2.规范充电维修管理。指导有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分批次增建、改建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推动在建工程项目中同步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探索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充电安全预警、违规充电举报等管理功能;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指导与管理;出台支持性电价政策,降低终端用户充电电费支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好存量淘汰置换。对备案非标电动车和未应用电气系统通讯协议互认等技术防篡改手段的新国标电动车,指导出台集中换购、回收处置等政策及具体办法,引导电动车生产销售单位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鼓励电信运营商、保险公司等社会力量主动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参与置换工作,指导寄递等行业率先开展置换工作,制定激励措施推动提前淘汰置换。(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建立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无锡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和综合决策,形成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开展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设立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专班、智能网联技术应用专班、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专班、消费转型升级促进专班和产业创新升级示范专班等五个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宣传,通过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行业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安全警示。全面报道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集中曝光一批违法生产、非法改装、违规充电、违法驾驶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工作实效。强化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督查考核,将工作目标纳入平安无锡建设和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将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完善争先创优、政策激励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实施正向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推动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市委政法委、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8

  (此件公开发布)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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