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正文

关于对《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2-03182 生成日期 2022-06-15 公开日期 2022-06-1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创新水平,推进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支持本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暂行办法》精神,制定了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日印发了《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2〕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就《认定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创新水平,推进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支持本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暂行办法》精神,制定了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分为三个部分: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推广和管理。

  认定条件。申请单位依法在无锡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部门或人才团队;且知识产权明晰,能代表先进技术的发展方向;产品必须在无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生产,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来自申请单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认定程序。拟申请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报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列入《无锡市重点推广应用的创新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发布。

  推广和管理。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认定的无锡市创新产品实行重点培育,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相关支持项目。经认定的无锡市创新产品,优先推荐列入无锡市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目录。

  《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docx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