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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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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2-06865 生成日期 2022-06-17 公开日期 2022-06-1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无锡市供销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无锡市供销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年2月,《市政府办印发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量化目标任务的通知》把“加快商贸流通发展”作为市政府年度主要工作事项,明确市供销社把“培育百佳供销品牌”作为工作内容。2022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行动计划”“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等意见。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品牌建设、供销品牌建设要求,更好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供销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总社制定印发了《关于供销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4年用三年时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形成一批地区影响力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富有文化底蕴的供销品牌,拥有各类品牌总数不少于100个”。为保障供销品牌培育、申报、评审等认定管理规范有序,推动供销品牌培育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富有供销特点、体现供销文化、秉承供销基因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品牌,以品牌带动供销系统增强经营实力、提升服务能力、深化改革转型,需要制定出台《无锡市供销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规范无锡市供销品牌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订依据

  《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制定过程

  《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调查研究阶段。对国家、省和市有关品牌评审认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系统学习和研究。二是初稿起草阶段。在收集整理有关品牌评审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无锡市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起草了《管理办法》的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管理办法》初稿完成后,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充分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四是审定发文阶段。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起草人员按照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提交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会讨论并通过,形成了现在的《管理办法》,并印发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总则、组织与职责、认定条件、认定实施程序、奖励和责任、监督管理和附则七个章节共28个条目的内容。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了供销品牌认定管理的总体要求。《管理办法》第2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并对供销品牌产品、供销品牌企业、供销品牌服务的基本概念进行了明确;第3条明确了供销品牌认定应坚持并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二)明确了供销品牌认定管理的各级职责和认定条件。《管理办法》第4-6条,明确了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及其职能处室、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及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在供销品牌培育、申报、认定、宣传及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管理办法》第7-10条,明确了供销品牌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并分别对申报供销品牌产品、企业、服务应具备哪些条件进行了详细明确。《管理办法》第11、12条,明确了申报供销品牌的市场主体应向谁进行申报、应规范报送哪些申报材料。《管理办法》第13一15条,明确了申报主体有哪些情况不能申报供销品牌,对同一申报主体同年度是否可以同时申报供销品牌产品、企业、服务进行规定,并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如何处置作出了明确。

  (三)明确了供销品牌认定实施程序、奖励和责任。《管理办法》第16—20条,对组织供销品牌认定的实施程序进行了明确,确保了供销品牌认定工作规范有序。第21—23条明确了通过认定的供销品牌享受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奖补的政策依据,拥有供销品牌称号的市场可享受哪些扶持权利、应履行哪些责任义务。

  (四)明确了供销品牌认定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24—26条,对如何抓好供销品牌认定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第14、明确了供销品牌认定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第25、26条明确了撤销供销品牌称号的有关情形、撤销后不再受理供销品牌申报的年限及使用供销品牌称号的基本要求。

 

  关联阅读: 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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