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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碧水美岸 苏锡双城一体化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签约

发布时间:2022-06-01 15:45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昨天是(1日)我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之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苏州、无锡两地法院相约互联网,举行苏锡双城一体化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发挥“1+1>2”的力量,为苏锡环境资源保护注入法治强劲动力。

  据悉,江苏法院在全国首创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该协议以此机制的改革为着力点,致力于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区(宜兴市、滨湖区、新吴区)和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形成统一、公正、高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工作效能,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保护。苏锡两地如何通过该协议发挥聚合作用和增幅效应?该协议中明确,从十个方面建立跨域立案、巡回审判、法律援助、案件执行、生态环境修复、案件信息、府院联动、审判辅助事务等协作,如在跨域立案协作中,对于苏州、无锡地区当事人提起的应由管辖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当事人可到巡回区法院申请异地立案;在法律援助协作中,管辖法院可以委托巡回区法院协助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等。同时,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协作配合——两地建立协作工作联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及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信息互通,形成经常性的工作联络渠道。

  “通过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强化区域协同联合,打出组合拳、共下一盘棋,有助于破除行政区域限制和地方保护壁垒。”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靖宇表示,在苏州、无锡两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协同,确保裁判尺度统一,汇聚审判力量,从而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共同守护好苏南这一碧水美岸。(张子秋)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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