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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21〕85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31 10:21:54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镇(街道、园区)

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

锡政办发〔20218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1日 

无锡市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监管效能,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锡委办发〔2018106号),建立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全市所有镇(街道、园区)。

  二、职责内容

  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纳入镇(街道、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和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1次系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通报、述职、履职报告制度,加强重点工作督查。

  (三)充实本级安委办力量。

  (四)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工作指导,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加强专委会规范建设,每年至少1次专题检查督查各专委会工作情况。

  (五)组织制定行政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督促落实。

  (六)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业态,及时明确本地区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七)推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九)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奖励制度。

  (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编制,确保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职在岗履职,保障监管执法、通讯、安全防护、信息处理、应急救援等装备设施配备到位,进一步优化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

  (十一)设立并规范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十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落实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作为巩固安委会双主任制成果、进一步强化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的有利契机,第一时间贯彻制度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这一制度在20221月底前全面落地落实,推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水平和治理效能再上新台阶。

  (二)压实责任,注重督导推进。各地要加强对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存在形式主义的,及时采取警示提示、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落实。要加强制度落实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注重实效,强化履职考核。各地要将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加强对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指导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点任务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做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加强结果运用,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镇(街道、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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