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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2-01766 | 生成日期 | 2022-03-28 | 公开日期 | 2022-03-28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医废处置难度升级?市生态环境局专门部署这项工作 |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3月27日下午,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视频推进会结束后,无锡市立即召开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题会,落实省厅王燕枫总工讲话精神,部署强化医疗废物监管,重点关注核酸检测医疗废物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秋宇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及各派出机构参会。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市局固体处、执法局、安全应急中心分别就医疗废物应急收集体系、疫情防控监管、责任落实和信息报送等提出了细化要求。会议指出,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出台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各区域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及企业单位的自发核酸检测给医疗废物监管带来巨大挑战。省联防联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等类别医疗废物的监管工作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必须以更加严格、细化、精准的举措,有力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
会上,李秋宇分别就核酸检测医废管理、部门监督执法、属地责任压实三个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
1、强化核酸检测医疗废物管理。要从产生、收集、处置和分流等四个环节,逐一明确细化管理标准,并将有关管理要求固化形成具体工作预案。
2、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固管、应急、执法等有关部门都要发挥监督职能,针对社区、医院、监测机构、医废处置单位等开展执法抽查,有力压实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
3、压严压实属地责任。要对各区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的细化情况进行督导,对于未严格落实医疗废物中转收集点、中转收运能力、医疗废物处置专班,医疗废物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予以通报反馈。
会议还听取了市工废公司有关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