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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2-00369 | 生成日期 | 2022-01-11 | 公开日期 | 2022-01-20 |
文件编号 | 锡人社函〔2022〕3号 | 发布机构 | 就管中心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181 号)精神,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我市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181 号)精神,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我市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各地要继续保持线上线下申领渠道的畅通,按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 69 号)规定审核,对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采取推送短信等方式告知原因。
各地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阶段性扩围政策平稳退出工作,务必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街道(镇)每一个经办机构、每一名经办人员,确保申领畅通。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
来源:就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