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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S202101003-X02]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FXKS11标

发布时间:2021-12-09 09: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FXKS11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江阴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0]2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FXKS11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
2.1.2 建设规模:凤翔快速路工程(道路里程桩号范围K9+900~K13+520)的高架桥、隧道、道路、桥涵、管线等工程的施工
2.1.3 合同估算价:12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1.5 其他:本标段工程由无锡市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招标和代建管理,会同代建单位共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发包合同。中标单位须全面服从代建单位管理,涉铁段须严格按照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文件组织施工,遵守上海局地方涉铁工程管理程序。
2.2 招标范围:凤翔快速路工程(道路里程桩号范围K9+900~K13+520)的高架桥、隧道、道路、桥涵、管线等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穿越(下穿或上跨)运营铁路的公路或城市道路地方涉铁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根据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地方涉铁工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须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铁路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确认和营业线施工经验、业绩安全审查意见。

自2019/12/0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12/0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9/0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09日 9:00 时至2021年12月14日 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28号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窦工 
电话:
021-51222417 
电话:
138616870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12月09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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