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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06 14:34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加强交通安全治理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交通安全专群联动、社会共治能力,严防重大事故,压降死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我市交通安全治理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工作目标

  立足深化“三年大灶”整治,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13项重点任务和交通运输安全专项15项具体任务,瞄准重点、聚焦难点,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基层治理、依法治理和科学治理,推动交通安全领域建立“无锡标准”、树立“无锡规矩”、打造“无锡样板”,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要素全面完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全面提升,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下降。

  到2022年,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作用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社会治理基层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和“无锡标准”进一步深化;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得到进一步排查整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下降30%以上。

  到2023年,交通安全治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交通安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交通参与者社会责任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共建共享共治”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下降5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系统治理

  1.完善交通安全领导责任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办﹝2018﹞3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3号)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构建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充实成员单位,厘清各部门交通安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和责任追溯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推行实体化运作。

  2.完善交通安全部门协作体系。建立由市、市(县)区两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形成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整治联手、隐患联治、应急联处的协作体系。

  (二)强化交通安全源头治理

  3.提升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素质。对照先进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司乘人员管理,系统采集和分析“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基础数据,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标准,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等工作,切实把好准入关口。建立“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调整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驾驶岗位情形的驾驶人,严格处理、依法解聘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推进建立网约车、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驾驶人培训监管平台。

  4.加强重点车辆安全行车管理。严格重点车辆生产、销售监管,稳步推行工程渣土车“轻量化”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禁非标电动自行车(含三、四轮车)进入市场,已进入市场的要落实限期淘汰措施。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和隐患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车辆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按“四个一律”处理(一律强制报废、一律停止营运、一律责令整改、一律约谈曝光)。

  5.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标准。顺应无锡城市化快速发展需要,切实提升农村道路、国省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把交通安全全流程纳入各类道路的设计、施工、验收、投用过程,健全新建、改扩建道路及在用道路交通安全性评价体系,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改和分级挂牌督办机制,改变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多部门、各层级管理以及管理不规范、智能设施联网不到位等弊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改提升行动,科学渠化交叉路口,增设道路中央护栏和路侧护栏,规范中央护栏开口,完善人行横道标志标线、安全岛、隔离设施设置和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备,实现交通安全设施提档升级。

  6.夯实重点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准入与退出标准,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并形成“无锡标准”。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风险动态分级管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责任,探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业共治制度。严格企业约谈和责任追究,凡不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严查。

  (三)强化交通安全基层治理

  7.落实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属地管理责任。把村(社区)交通安全治理纳入政府社会治理工作全局和平安创建重要内容,各镇(街道)、村(社区)切实加强对社区区域交通秩序整治、隐患排查整改、群众宣传教育、涉交通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人、财、物投入的力度,夯实交通安全工作在基层的工作基础。

  8.落实基层“警格”“网格”管理职责。深化公安交通管理属地化改革,深入开展乡镇警保联动“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和“一村一交通辅警”建设,推动形成“警格”主导,城市社区网格员、物管员及农村“两站两员”、网格员等“网格”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村(社区)交通安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格局。

  9.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将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按照“看好自家的车,管好自家的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单位车辆、驾驶员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员工、学生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教育,真正做到隐患不出门、问题不上路。

  10.构建社会化宣传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协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各方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职责义务。打造权威实用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黑名单”,提升公民守法意识。完善交通安全志愿服务运行体系,实现社会公益力量常态化、规范化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强化新媒体、短视频等新型大众媒介传播渠道运用和宣传引导能力,整合社会力量,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格局。

  (四)强化交通安全依法治理

  11.深化法治保障。制定权责明晰、便于操作的电动车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等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指导意见,为攻克交通安全顽疾提供法律依据。研究制定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优先发展政策,鼓励企业逐步淘汰非标三(四)轮车和燃油配送货车,推动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新能源方向发展。

  12.深化信用建设。将多次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使交通参与者主动增强交通文明意识。

  13.深化规范执法。构建执法管理新机制,对执法办案行为进行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即时性监管,实现闭环式、可回溯管理。构建统一的业务预警监管体系,实现执法数据实时上传、执法质量智能考评、执法风险自动预警。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执法管理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推动新技术智能辅助民警执法。

  14.深化联合惩戒。坚持以打促防,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体系,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件进行深度调查和联合会商,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五)强化交通安全科学治理

  15.提升智慧管控能力。建设智能交管一体化提升工程,实现城市各类交通信号灯、监控抓拍系统联网运行、智能性应用;建设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高速公路“慧安系统”工程,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控能力和违法行为查处能力;实施电动车智能化综合治理项目,实现对特殊行业车辆的有效监管。

  16.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坚持管用、实战原则,配合无锡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加强视频检测、雷达检测、射频识别等路侧感知系统建设,构建交管大数据资源汇聚平台,提升交通安全科技水平和研判能力。聘请交通工程设计、交通秩序测评、交通信号配时等社会化专业团队,提升道路精细化管理能力。创新试点实施“云上辅助执法”项目,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突出问题导向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紧盯突出风险,聚焦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常态工作来抓,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滚动排查和闭环整改机制,找准症结所在,精准靶向施策,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实现交通安全长治长效。

  (三)夯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强化责任担当,逐级明确责任,挂图挂牌推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督导考核

  将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亡人数和本意见相关指标任务纳入全市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核内容,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督办项目,强化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和各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开展交通安全治理联动督导,加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同一行业领域、同一区域多次发生同类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严格督办整改、约谈通报,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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