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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1-06103 | 生成日期 | 2021-11-01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政策咨询 | |
内容概述 | 关于实施老职工住房补贴在线申请有关政策解读 |
为更好地实施老职工住房补贴在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新老职工的界定
我省住房制度改革,以1998年12月1日作为分界线,将1998年11月30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称为“老职工”,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称为“新职工”。
二、老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依据
锡政发【1998】354号《市政府印发无锡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明确从1998年12月1日起取消福利分房,逐步实行住房货币补贴。
三、老职工住房补贴的性质
老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是对福利分房的一次转变,性质上仍属于福利,不是刚性规定。是否实施,单位可以视自身财力而定。单位实施老职工住房补贴,应该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订本单位的住房补贴实施方案,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条件
老职工没有承租公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购买的房改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
五、老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及职级认定
一般干部、职工75平方米;科级干部9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110平方米;厅局、地市级干部135平方米。每平方米基本补贴额为530元;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为7.7元。老职工住房补贴中职级按2009年12月31日的职级认定。
六、实施老职工住房补贴在线申请工作流程
实施老职工住房补贴在线申请,将无锡市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原先由职工手工填写,改变为单位在线填写、打印后由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单位审核公示、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相关链接:关于实施老职工住房补贴在线申请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