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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1-05453 | 生成日期 | 2021-10-29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
| 文件编号 | 锡自然资规建〔2021〕10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2.179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6963公顷;征收土地11.3577公顷。 | ||||
江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第二过江通道(江阴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1〕325号),你市上报的江阴第二过江通道(江阴段)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市澄江街道文富村农用地0.0023公顷,夏港街道葫桥村农用地0.6885公顷(其中耕地0.1813公顷)、普惠村农用地3.0055公顷(其中耕地2.9664公顷),合计农用地3.6963公顷(其中耕地3.14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二、同意你市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市澄江街道红光村集体土地0.3228公顷(建设用地)、文富村集体土地1.133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3公顷、建设用地1.1308公顷),夏港街道葫桥村集体土地3.6199公顷(其中农用地0.6885公顷、建设用地2.8691公顷、未利用地0.0623公顷)、普惠村集体土地6.2819公顷(其中农用地3.0055公顷、建设用地3.2764公顷),合计集体土地11.3577公顷(其中农用地3.6963公顷、建设用地7.5991公顷、未利用地0.0623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0.8217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2.179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6963公顷;征收土地11.3577公顷。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江阴第二过江通道(江阴段)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9日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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