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文号 | 锡政办发〔 202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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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09:27:28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锡政办发〔 202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0〕72号)和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苏协调办〔 2020〕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无锡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各市(县)、区要认真贯彻省、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布本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无锡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3 月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编: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