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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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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1-04555 生成日期 2021-09-10 公开日期 2021-09-10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1〕37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413号)要求,大力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在建筑工程领域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决定于2021年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工程建设质量主题宣贯活动

  召开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工作会议,分析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统一思想,总结经验,推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各单位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传达“质量月”活动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部门监管能力。

  (二)开展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和住宅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治理推进活动

  组织各区、各单位观看《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0版)房屋建筑工程篇》(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专题讲座视频,深入学习《实施细则》各项内容,严格执行相关要求。通过培训班、宣贯会、云课堂等形式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质量部分进行宣贯讲解。开展提升住宅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治理水平的主题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学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录制的专题讲座视频,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要求,着力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将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三)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抽查活动

  进一步宣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开展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抽查,抽查建设项目检测计划、检测方案落实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措施,确保制度落实不走样,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和检测人员的直接责任,实现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应检尽检,质量检测工作实现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巡查“回头看”活动

  结合前期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管理部门应组织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要对专项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工程项目整改情况进行重点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现场管理无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项目予以严肃处理,切实提高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水平。

  (五)推动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精装修管理

  对住宅工程精装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推动制定针对性加强管理的政策。推动建设工程成品房住宅项目开展精装修材料、工艺工序公示及观摩活动,通过开放日、云观摩、现场观摩活动等形式组织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社会群众、业主进行观摩交流,发挥样板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成品住宅装饰装修知识,提升业主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试行关键节点举牌验收制度

  进一步宣贯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精神,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推进在关键工序、重要隐蔽工程和主要节点验收等环节试行举牌验收制度,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减少和消除质量安全通病、事故的发生,规范工程质量安全验收管理。

  (七)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

  以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主要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

  (八)分析总结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情况

  对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投诉较多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形成质量投诉工作总结报告,加强对质量通病防治的指导。

  (九)营造良好“质量月”活动氛围

  鼓励和指导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通过在工地现场悬挂横幅、张贴质量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大力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活动内容可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择优进行展示。

  (十)同步推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在建项目、企业应将质量月各项活动要求与建筑施工领域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充分结合,梳理管理体系,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宣传和督促指导,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步提升。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细化责任。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质量月”活动的意识,根据活动的主题和安排,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加大活动落实力度,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广泛动员各单位、各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建立上下联动、企业参与、全员参加的活动机制,通过“质量月”活动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发展。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鼓励创新形式,坚持重心下移,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感与获得感,按照“为民办实事”活动总体要求,针对重点领域、难点问题推出工程质量建设实招、硬招。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质量月”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让活动深入人心。

  (四)严格防疫,确保安全。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防疫措施,保证安全活动范围,减少不必要人员聚集,做好应急预案,牢筑疫情安全防线。

  (五)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加强信息沟通,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整理及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宣传工作亮点,巩固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9月10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9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发布的信息、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至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汇总各地开展情况,同时结合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质量月”报告报送至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刘东亮  

  电话:81822716

  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程小进  

  电话:15161557691    邮箱:895731960@qq.com

  附件:2021年全国“质量月”口号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1、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  让质量提升扎实推进

  2、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3、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4、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5、建设质量强国  共享美好生活

  6、推动高质量发展  共享高品质生活

  7、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8、推动质量变革  建设质量强国

  9、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0、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

  11、夯实质量基石   共筑强国梦想

  12、全民关注质量  质量服务全民

  13、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14、质量提升  人人有责

  15、个个树立质量意识  人人创造中国质量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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