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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 2021〕12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16 11:15:40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

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

锡政办发〔 2021〕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深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市地表水优 Ⅲ比例,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水环境突出民生问题短板,不断提升全市河湖水环境质量和断面达标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坚持 “属地负责、标本兼治、水岸同治、建管并重 ”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生态、安全、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河湖,为建设美丽无锡提供强有力的水环境质量保障。

  二、整治目标

  围绕全市 71个国省考断面,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以控源截污、畅流活水、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河岸环境提升为抓手,全域推进 5635条河道、 35个湖泊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市级重点整治河道 80条,各市(县)、区重点整治河道 552条(含巩固提升上一轮已整治河道 161条,全面整治新一轮河道 391条)。

  到 2021年底,市级重点整治的 80条河道水质优 Ⅲ比例达到 100%,各市(县)、区重点整治的 552条河道水质优 Ⅲ比例达到 70%以上;到 2022年底,各市(县)、区重点整治河道水质优 Ⅲ比例达到 80%以上;到 2023年底,各市(县)、区重点整治河道水质优 Ⅲ比例达到 90%以上,全市其他河湖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 Ⅳ类。(全市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分年度考核目标、 “十四五 ”国省考断面名录、重点整治河道名录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三、工作举措

  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按照 “属地负责、部门联动 ”的原则,由各市(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辖区内各河道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定期通报各地区整治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市水利局负责牵头推进市级重点整治河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落实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具体补助及奖励政策。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共同做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下工作责任主体均是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一)加强城乡污水治理。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狠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尾水、农田退水、支浜劣水五大源头治理;加大化工企业整治力度,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建立排水达标区长效养护机制,加强污水管网建设,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和建设,推进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督促各地区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严格水产养殖禁养区管理,全面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深化河道沿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控制农田退水污染;加强整治河道水质监测,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深化沿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优化畅流活水。指导和督促各地区优化调度引流活水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引排能力,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按照规划要求打通断头浜,逐步恢复水体的自然连通;合理利用优质再生水、达标处理尾水进行生态补水,提升河道水体自净能力。(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

  (三)科学清淤疏浚。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加强底泥清淤疏浚,科学制定河道疏浚淤泥的分类处置方案,减少河道内源负荷;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合理规划淤泥堆场,严防淤泥二次污染,提升淤泥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在完善控源截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水生态修复,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建设生态护岸等措施,有效控制水体富营养化,改善河道水质,逐步恢复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五)加强河岸环境提升。指导和督促各地区按照 “一河一景、一岸一绿 ”的原则,推进整治河道景观绿化工程建设,提升岸线绿化水平;优化完善河岸基础设施,合理布设滨水步道和亲民便民配套设施,提升河岸环境形象。(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

  四、工作考核

  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纳入市对各市(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 “项目化、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 ”的要求,细化 “一河一策 ”,实施挂图作战,狠抓项目落地。坚持效果导向,对河道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水质达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各市(县)、区和市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或年度考核结果为 “优秀 ”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落实奖励;对工作不力或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考核工作由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实施河道整治 “红黑榜 ”公示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全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红黑榜。对红榜上榜河道予以通报表扬,对黑榜上榜河道予以严肃通报批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河长 “四项主体责任 ”,各级河长负责牵头主持整治方案编制、主抓河道整治实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主导所负责河湖内部监督考核,落实各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建立相应组织领导体系,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全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长效监管。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完善对整治河道的日常监管,落实长效管理责任,提高工程养护水平。推进涉水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河道整治进展及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

  附件:1.全市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分年度考核目标(2021—2023年)

  2.全市 “十四五 ”国省考断面名录( 71个)

  3.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重点整治河道(市级 80条、各地区 552条)名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3 月16 日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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