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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锡山英才计划”政策

发布时间:2021-06-10 20:55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2021年度锡山区“锡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聚力创新实施“锡山英才计划”的意见》(锡发〔2017〕12号)、《关于实施“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发〔2018〕26号)和《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办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锡山实际,现发布2021年度锡山区“锡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市、区专题推进会精神,紧紧围绕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考核导向,重点瞄准“四新四强”产业集群方向,引进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以及电动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高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紧缺人才。把握人才评价改革要求,重点突出个人素质、创新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所给薪酬、社会资本投资等要素,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二、项目类别

  1、第二批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采用申报制,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6个类别,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1,由区科技局受理。

  2、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采用认定制,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入选2021“太湖人才计划”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人才在岗情况。

  3、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采用认定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入选2021“太湖人才计划”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人才在岗情况。

  4、乡土人才。采用申报制,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2,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5、高端会计人才。采用认定制,由区财政局负责对入选2020、2021“太湖人才计划”高端会计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人才在岗情况。

  6、教育人才。采用申报制,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3,由区教育局受理。

  7、卫生人才。采用申报制,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4,由区卫生健康委受理。

  三、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所有项目均根据受理部门申报公告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星期一)17:00,部门申报公告中另有规定日期的以部门申报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各板块就上报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组织资格审核。各申报受理部门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形式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区人才办提交初审结果和建议进行现场考察项目名单。

  3、现场考察。由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制定考察方案,重点开展尽职调查,考察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同年度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支持名录的项目可免现场考察,考察方案经区人才办同意后由区各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路演评审。根据评审实际情况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由区各申报受理部门提交专家路演评审方案,经区人才办同意后由区各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5、项目确认。承接单位根据项目初审、现场考察、路演评审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等情况,向区人才办提出拟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经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才办会同各申报受理部门发文确认。

  6、资金拨付。由区财政局根据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项目资金。区申报受理部门、人才项目所在单位、人才本人、人才项目所在板块签订四方合同,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预计产生的成效等。

  四、其他要求

  1、申报类别中的顶尖人才团队可申请“一事一议”,由各板块政府提交“一事一议”申请报告至区申报受理部门;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申请破格(各板块限1个破格名额),原则上破格项目需人才层次高且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由各板块政府提交破格申请报告至区申报受理部门。

  2、每人(团队)当年限申报1个项目,其中团队带头人不得同时申报领军人才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可以同时申报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每个团队最多申报1人,且不重复享受项目支持资金。往年已入选我区人才类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5、申报材料打印和签字盖章等工作,由各申报受理部门根据需要另行通知,切勿增加基层负担。

  五、联系方式

  1、区人才工作办公室:袁岱、裴磊  88227537

  2、区科学技术局:董洪高  88210703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颖异  88227237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敏丹  88708308      滕嫣新  88704959

  5、区财政局:华娴  88229601

  6、区教育局:陆芳、钱均  88700983

  7、区卫生健康委:陈珊珊  88227013

  附件:

  1、第二批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2、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3、教育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4、卫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锡山区科技和人才工作               锡山区教育局

  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锡山区科学技术局                 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锡山区财政局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

  “锡山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团队、

  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聚力创新实施“锡山英才计划”的意见》(锡发〔2017〕12号)、《关于实施“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发〔2018〕26号)和《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办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特发布2021年度第二批“锡山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一)顶尖人才团队

  在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能引领我区产业和科研发展方向,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

  (二)领军人才团队

  在我区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符合我区产业和科研发展方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团队。

  (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在我区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优先支持近3年直接从海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和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

  二、项目类别

  1、顶尖人才团队和领军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4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请登陆锡山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kjj/index.shtml)下载查看。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请登陆锡山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kjj/index.shtml)下载查看。

  3、归雁人才。根据《更大力度吸引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加快实施锡山英才“归雁计划”》(锡办发〔2021〕31号)文件要求,对符合锡山英才“归雁计划”的归雁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回我区创业的创业领军人才或领军人才团队,可在项目未落户时参评“锡山英才计划”,并且不受年龄、学历、职称、来锡时间的限制。对入驻我区设立的“科创飞地”和离岸创新中心的归雁人才创业项目,可视同本地项目参评。

  三、评审办法

  按照《“锡山英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办发〔2019〕102号)执行。

      四、支持政策

  1、入选创业类顶尖人才团队,给予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在此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

  2、入选创新类顶尖人才团队,给予申报单位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一般不超过申报单位实际已投入配套资金,其中30%用于补助团队成员。

  3、入选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分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性启动资金资助;创业企业入选三个自然年内(含入选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创业项目业务收入超30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另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补贴。

  4、入选创新类领军人才团队,按照申报单位实际给付创新团队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申报单位最高200万元引才薪酬补贴,其中30%用于补助团队成员。

  5、入选创业领军人才,分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和60万元的奖励性启动资金资助;创业企业入选三个自然年内(含入选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创业项目业务收入超10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另行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补贴。

  6、入选创新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至50万元(分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其中用于补助人才的不低于30%。

  7、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锡山区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对新引入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人才(团队)项目,参照《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支持,支持比例提升50%”。

  8、对先期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项目,直接按同类别入选“锡山英才计划”,并按照C等级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不再享受入选后三年内业务收入达标奖励政策。

  9、对于参加2021中国无锡“太湖杯”国际精英创新大赛并获奖的项目,符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条件的,可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分别对应A、B、C等次,直接纳入“锡山英才计划”项目管理;或者参加“锡山英才计划”项目评审,根据最终评审等次,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金支持。

  五、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登陆锡山区科技局网站下载相关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6份,经所在园区管委会、板块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板块党(工)委(团队项目)审核、盖章后报送锡山区科技局。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7: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本公告由区人才办、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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