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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锡政办发〔 2020〕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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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13 15:54:25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锡政办发〔 2020〕7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明确我市公共资源平台交易范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是我市确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的依据。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应按照 “应进必进 ”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
二、《目录》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程招标类交易目录,第二部分是采购类交易目录,第三部分是资源资产类交易目录,第四部分是环境权类交易目录。《目录》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形势任务,结合政策变化及交易情况,及时调整修订。
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进职权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及交易规则,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锡政办发〔 2017〕80号)同时废止。
附件: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责编: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