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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15 13:17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条件、程序如下,本政策目的是为了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遴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入库培育,畅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助推高新技术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做大做强!

  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4、企业属于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或“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以及得到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资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5、优先推荐上市筹备情况已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重点培育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等技术领域,经过培育有望达到科创板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程序

  1、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培育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对地方推荐申报培育的企业,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

  2、申请入库的企业向设区市科技局提交《入库企业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必须与《入库企业信息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

  3、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填写《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科技厅对各地推荐的培育企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已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入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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