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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20〕28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22 16:25:19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

锡政办发〔2020〕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19〕8号)、《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锡委办发〔2020〕1号)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决议》精神,现就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二、实施范围

  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所辖各镇(涉农街道,下同)、各村(涉农社区,下同)。

  三、主要内容

  (一)以自然村为单位,实施分类管护标准

  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制定实施相应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修编完成后,按新确定的村庄类型相应调整分类、明确管护标准。

  (二)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聚焦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对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实行“五位一体”综合管护。综合管护内容主要包括:村庄风貌管控、垃圾处置、水环境管护、公厕管护、道路管护、路灯管护、村庄绿化、田容田貌管控。把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城市形象提升有机融合。

  (三)以“五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健全网格体系,整合政法、城管等部门资源,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

  2.有队伍。各市(县)、区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

  3.有经费。各市(县)、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常态化管护需求,按照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证能力,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纳入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整治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各相关镇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途径发展集体经济,探索个人适当缴纳部分环卫保洁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市级以督查评价激励方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村给予专项奖补。

  4.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

  5.有督查评价。健全市、市(县)区、镇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采取部门随机抽查与第三方参与相结合模式,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群众满意度、存在问题等,每年组织开展3次第三方实地暗访测评,每次按行政村总数的 1/3 随机选点,每个行政村暗访测评1个自然村,全年实现行政村暗访测评全覆盖;市级各相关部门按月对所有行政村按不少于 2%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全年实现行政村随机抽查全覆盖;各市(县)区、各镇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聘请义务监督员,加快采用无人机拍摄、卫星遥感等技术,加强巡检力度。建立督查信息化系统,运用APP网络平台,形成工作评价、问题反馈、限期整改、落实长效措施的闭环管理机制。根据督查评价情况公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红黑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村庄风貌管控指导监督,市城管局负责农村垃圾处置、农村公厕管护指导监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监督,市水利局负责农村河塘管护指导监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道路管护指导监督,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农村路灯管护指导监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村庄绿化指导监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田容田貌管控指导监督,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要素保障,抓好统筹推进。各镇、村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市(县)、区要调整优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要纳入政府预算。市级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奖励专项资金1200万元,每年对经督查评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行政村予以激励,每村专项奖补20万元。加强金融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倡导新乡贤文化,多方聚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加强工作推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综合评价,推动落实各项评价标准,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加快实现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到2022年,长效管护综合评价合格的村实现全覆盖。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多种活泼适用的宣传载体,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全力营造共同参与、支持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奖惩通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红黑榜”制度,营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 20位左右和后10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通报。列入“红榜”的自然村,对所在行政村予以激励;对连续2次所辖村列入“黑榜”的镇,进行发函提醒,对连续3次所辖村列入“黑榜”的镇,调整镇相关负责人;对进入“黑榜”村数多的市(县)区负责人进行末位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级随机抽查和暗访测评结果纳入市对各市(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市(县)、区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附件:1.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评价标准

  2.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实施范围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6 22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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