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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认定2020年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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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6296 生成日期 2020-11-12 公开日期 2020-11-12
文件编号 锡教函〔2020〕180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评选认定2020年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中小学校,市属各民办中小学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省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收尾之年,也是我市省级依法治教改革试点验收之年。为加快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认定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已获评市级和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不再申报,新设立学校需办学满3年以上方可申报。

  二、评估标准

  《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学校对照《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自行评估,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附件2),并附不少于1500字的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材料,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所属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各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2、主管部门初审。各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细则》对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12月8日前将通过初审学校的纸质材料汇总报送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3、市教育局核定。从2020年12月中旬起,市教育局将在各地各校递交的申报材料基础上,组织对相关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落实情况的复核、抽查。

  4、公示与认定。2020年12月底前,市教育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对拟认定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正式授予相关学校2020年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

  四、名额分配

  各地按照择优申报的原则,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申报学校不超过3所,市教育局将根据复核抽查情况认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以评选认定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依法治校管理工作,加快本地本校依法治教(校)与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

  2、加强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本地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验收工作,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参加评选。各申报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及时报送。

  3、严格标准。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满分为100分,自评分数超过90分的方可申报。凡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人:周红伟,联系电话:81827408,邮箱:175320796@qq.com。

  附件:

  1.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

  2.无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2日

本通知附件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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