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文号 | 锡政发〔20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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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 | 无锡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11:28:31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政府关于赋予无锡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类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锡政发〔2020〕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无锡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经研究,市政府同意《无锡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类赋权事项清单》《委托无锡经济开发区行使的政务服务类权力事项清单》,依照法定程序赋予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类行政权力事项499项,其中行政许可140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82项,其他权力178项;委托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政务服务类行政权力事项6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
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赋权委托事项到位。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担承接赋权委托事项的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服务效率。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业务对接,及时协调处理赋权委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无锡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类赋权事项清单
2.委托无锡经济开发区行使的政务服务类权力事项清单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责编: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