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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S202006002-X01]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无锡地铁3号线车站综合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15 08: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无锡地铁3号线车站综合配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5]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车站综合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
2.1.2 建设规模:无锡地铁山北站、盛岸站、吴桥站、山墩凹站、太湖花园站、旺庄路站、靖海公园站配套用房。其中山北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734平方米,盛岸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881.6平方米,吴桥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706平方米,山墩凹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995平方米,太湖花园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663平方米,旺庄路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655.6平方米,靖海公园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884平方米,合计38519.2平方米,本工程是上述站点商业建筑面积内的机电、供电、消防、监控信号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以及装饰装修上述站点商业配套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与主线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工程不重合。 轨道交通区间监控信号安装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1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15日,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山北站、盛岸站、吴桥站、山墩凹站、太湖花园站、旺庄路站、靖海公园站配套用房。其中山北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734平方米,盛岸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881.6平方米,吴桥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706平方米,山墩凹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995平方米,太湖花园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663平方米,旺庄路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655.6平方米,靖海公园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884平方米,合计38519.2平方米,本工程是上述站点商业建筑面积内的机电、供电、消防、监控信号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以及装饰装修上述站点商业配套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与主线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工程不重合。 轨道交通区间监控信号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至少1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注:不认可PPP项目合同(可接受投标申请人承担PPP项目的施工方合同)。

自2018/07/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07/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04/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1:00 2020年07月21日 17:00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8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浩昊 
联系人:
 
电话:
0510-81960119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07月15日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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