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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9〕57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0-01 16:27:55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条例》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9〕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贯彻<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提出贯彻《条例》、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法治为基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易腐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设推进情况,逐步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市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先行推广,企业逐步推行,建成区范围内居住区(以下简称居住区)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20年,区、镇(街道)、村(社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全面实施,居住区、公共场所覆盖率达90%以上,企业覆盖率达50%以上。到2021年,居住区、公共场所全覆盖,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22年,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实现全面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23年,各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贯彻《条例》的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党委、政府推动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协商作用,强化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镇落实”的思路,进一步落实各区及各镇(街道)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

  2.推进基层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基层,形成居委、物业、业委会“三位一体”合力抓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格局。对接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的采集力度,定期分析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3.强化部门联动。各区及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承担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属地责任,负责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中转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负责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负责指导督促各类院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类建设工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督促城市公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城管局主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并按照《条例》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负责指导督促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各类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文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机关管理局负责全面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组织督查考核。

  4.落实指导制度。在已分类小区建立专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协助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入户宣传引导,并在垃圾投放高峰期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管理纠错等作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各单位也要相应配备至少1名指导员,负责宣传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1.提高分类覆盖率。对照目标,将覆盖率指标细化分解到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业、公共场所等,并加快分类投放设施的布点、整改和整合,确保投放容器、标志标识规范化。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创建指标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率先完成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落实分类收运作业。积极推行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构建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步骤逐年配足、配齐相应的分类收运车辆,统一标识,严禁混收混运,主动接受监督,尤其要结合《条例》的贯彻实施,逐步构建居民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力争2023年基本到位。加强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完善全链条的台账进出记录。按需设置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分拣场所,并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的新建改造力度,满足居民厨余垃圾转运需求。

  3.加快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启动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尤其是居民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提早布局、明确选址,力争2023年底建成经济适用、符合地方实际的居民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严格按照《无锡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9—2021)》要求,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和有机垃圾处置设施等项目,使处置能力与前端产生量相匹配,达到分类处置要求。

  (三)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1.推动源头减量。推动旅馆、宾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加强对本市经营的快递、外卖行业的督导,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提高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率。加强对农产品产地、集贸市场和超市的管理,加大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进力度。

  2.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行业监督,结合智慧城管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信息化系统,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落实“不分类不处置”制度,强化处置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的控制管理。鼓励社会监督,组织居民、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等各界人士,定期对分类投放、分类收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示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逐步倒逼居住区做好源头分类管理工作。开展执法行动,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废弃物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高执法监管实效。

  3.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的办法,每年组织2—3场全市性大型专业分类培训,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村(社区)干部、物业(行业)单位负责人、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各区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中优势媒体资源,通过宣传海报、手册、宣传片等多种形式,以小区居民、单位业主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环卫配套用房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将分类宣传阵地前移至居民小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宣传。突出做好2019年秋季全市中小学生“开学第一课”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法制知识。开展社会动员,广泛招募社会志愿者、公益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全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落实分类责任,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的城市管理基础作用,积极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以奖代补”力度,确保分类工作顺利展开。可以通过投资补助、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行业监督。全面梳理现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和标准,对照《条例》要求进行调整、修改,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指导全市依法依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法治化水平。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设施配置、分类质效等情况进行定期监测,提高规范化水平。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规范,引导督促会员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规定。

  (三)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制度,引导和督促广大市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工作优异、亮点突出的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江阴市、宜兴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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