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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助力产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6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19〕46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03 09: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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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

助力产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锡政办发〔2019〕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有机衔接,助力我市产业强市战略,不断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贡献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产教融合助力产业强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布局与区域发展相适应

  1.优化教育资源布局。高等教育做增量,着眼无锡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高校来锡办学,到2025 年,全市高等教育机构达 30 所左右,在校生达 16 万人以上。职业教育提质效,优化无锡职教园管理体制和公共配套设施,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校企合作抓融合,打破地域界限,推动在锡职业院校与园区共建、与行业联盟、与企业结对,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实施高品质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到2025 年,建成 15 所左右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和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领航学校”,5 所左右扎根无锡、引领全国、世界水平的一流中等职业学校,1—2所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2—3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和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年评选“无锡市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给予每个骨干职业教育集团补助经费 20 万元。到2025 年,全市建设8—10 个市级、省级和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10 个左右示范性产教联盟。(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学科专业与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

  3.支持在锡院校服务无锡产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聚焦我市培育发展 16 个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8个现代服务业重点产业,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结合自身优势,优化学科专业设置,着力办好一批地方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重点专业。每年遴选 10 个产业急需的重点专业给予扶持,培育50个重点专业。(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发挥行业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围绕产教融合开展活动,鼓励引导行业企业主动深度参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实习实训等工作,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培育一批精品课程和教材。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5.建立完善产教融合互动机制。建立“一个平台”,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发挥行业协会、产教联盟的作用,建立产教对话机制,定期举办校企对接沟通交流会,为校企提供一个互动互惠的平台。建立“两大信息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建立企业人才需求库,市教育局牵头建立学校人才培养资源库。发布“三个报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定期拟制发布《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报告》《行业人才引进动态》和《无锡重点产业目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动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人才需求相对接

  6.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技能培训有效衔接。对于推行现代学徒制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按每学徒每年原则上不低于4000 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并根据经济发展、培养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实习实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年,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建立学历与技能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企业根据实际生产要求与职业院校联合举办各种订单班、培训班,形成多种形式的工学结合、产教协同育人模式。把在锡就业质量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政府给予办学支持的重要指标,吸引更多的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无锡就业创业。对于服务无锡地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职业院校,由市政府授予“无锡市职业院校产业发展贡献奖”,并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7.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以产教融合为遵循,优先支持保障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幸福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企业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努力打造 4—5 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区域性、行业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着力补齐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短板。加大对各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协调指导,着力建设成为面向各类劳动者以及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提供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综合性职业技能实训场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8.提高生产性实习实训成效。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原则按职工总数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探索建立学生实习工作考核和补助制度,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视情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推进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行动计划,每月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占比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经考核认定后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依规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险。(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工商联、税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9.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支持在锡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度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落户无锡。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对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产业)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补助奖励。鼓励教师开展科技研发和创新发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10.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支持在锡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对取得突出成效、发挥引领作用的企业,积极向上推荐申报国家、省“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优惠政策。每年组织评选“无锡市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给予每个组合补助经费10万元。(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1.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将劳动实践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劳模工匠进校园、乡土技艺进校园”活动,支持学校聘请企业家、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优秀乡土人才开展事迹宣讲和技能授课,促进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加强以职业体验、职业认知、生活教育为主的职业启蒙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职业体验中心,推进职业教育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开放。实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素养提升工程,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

  四、推进学校办学活力与时代发展相契合

  12.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市场驱动、政府引导、权责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探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金、土地、装备、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参与职业教育,保障其享有相应的权利。支持领军型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系部),经批准可设立为非营利性法人,保持现有投入渠道和支持政策。(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工商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3.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两栖发展。建立无锡市“产业教授”聘任制度,鼓励院校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才、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允许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从 2019年起,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 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和省一类大赛第一名选手,以及人社部授予的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江苏工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直接办理进编手续。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建立 2 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实践企业基地,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重点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10个左右市级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牵头部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相关保障与产教深度融合相匹配

  14.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统筹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将产教融合作为优化职业教育、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市(县)区整体推进、牵头部门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5.完善政策保障。把实训基地建设作为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支持各市(县)区、院校和企业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个人支持职业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扣除。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按教育科研用地控制,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企业投资建设的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规划用地性质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控制,应通过挂牌出让方式供地。积极探索推进收入分配制度、企业用人制度、学校编制和教学科研管理等职业教育配套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16.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企业转型等方面树立产教融合典型,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和社会责任,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附件:2019年产教融合重点工作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8月3日

  
 附件

2019年产教融合重点工作

 

  1.组织评选“无锡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品牌专业”,引导职业院校重点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交通运输、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相关专业。无锡市区所属职业院校评选 23个,江阴市、宜兴市合计8个,每个现代化品牌专业补助经费 10万元。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江阴市、宜兴市所属职业院校入选专业补助经费,由江阴市、宜兴市按照不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组织评选“无锡市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引导职业院校紧贴产业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全市首批评选100门,其中无锡市区 80门,江阴市、宜兴市合计20 门。每个精品课程补助经费5万元,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江阴市、宜兴市所辖学校入选课程补助经费由江阴市、宜兴市按照不低于市级标准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组织评选“无锡市骨干职业教育集团”,2019 年评选8个,每个补助经费 10 万元,到2025 年,全市建设8—10个市级、省级和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10 个左右示范性产教联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组织评选“无锡市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引导校企加强对接沟通,建立积极、稳固的合作关系。全市共评选30个示范组合,其中无锡市区 22个,江阴市和宜兴市合计8个。每个入选组合补助经费10万元,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江阴市、宜兴市所辖学校入选组合补助经费由江阴市、宜兴市按照不低于市级标准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培育评选“无锡市现代学徒制示范项目”,构建双主体育人机制,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招生招工一体化。全市共评选 24 个,其中无锡市区 18 个,江阴市、宜兴市合计 6个。每个现代学徒制示范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江阴市、宜兴市所辖学校入选项目补助经费由江阴市、宜兴市按照不低于市级标准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  组织评选“无锡市职业院校产业发展贡献奖”,引导在锡院校立足无锡、服务无锡。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每次评选8个,一次性给予 30—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  培育评选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强化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根据省有关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8.拟制发布《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报告》《行业人才引进动态》《无锡重点产业目录》,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指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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