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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枢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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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0-00909 生成日期 2020-02-22 公开日期 2020-02-2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部署要求,以数字经济领先促进无锡高质量发展领先,争创全国数字经济示范城市,现结合无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助力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现代产业新高地,推动无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抢抓多重战略机遇,发挥无锡综合枢纽优势,大力发展枢纽经济,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加快发展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着力构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打通数据流动新通道,释放数据资源新价值,激发实体经济新动能,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助力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突破关键技术,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以数据资源价值挖掘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融合赋能、动能转换。发挥信息技术的赋能和引领作用,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激发传统产业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数据、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资源配置,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用信息技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聚焦运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全市人民在数字经济共建共享中的获得感。

  ——坚持基础先行、安全保障。加快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构建数字经济安全保障体系,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三)发展定位

  打造技术创新能力突出、融合应用成效明显、发展管理体系健全、总体规模全省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努力把无锡建设成为全国数字经济示范城市。

  ——聚力推动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领军城市。深化建设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挥全国首批云计算创新服务试点城市优势,大力发展物联网、高性能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产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聚力推动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城市。充分发挥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优势,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应用项目,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聚力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治理模范城市。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构建市级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主要目标

  到2022年,无锡数字经济快速增长。信息技术产业规模优势更加明显,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升级潜能进一步释放,以数字产业化、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无锡数字经济全面扩展。数据资源集聚、治理、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数字经济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信息技术产业实现从大到强的跨越,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以数据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龙头企业集聚、产业实力雄厚、创新能力突出、人民获得感大幅提升为特征的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数字经济发展主要目标表

  

序号

  

内容

  

2022年目标

  

2025年目标

  

1

  

物联网产业营业收入

  

3600亿元

  

5000亿元

  

2

  

集成电路产业产值

  

1500亿元

  

2000亿元

  

3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销售收入

  

1700亿元

  

2000亿元

  

4

  

大数据(云计算)产业销售收入

  

300亿元

  

500亿元

  

5

  

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

  

150亿元

  

300亿元

  

6

  

数字基础设施

  

实现光纤全入户,全市4G信号和窄带物联网(NB-IoT)深度覆盖,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商用初具规模。

  

5G信号深度覆盖,5G商用全面展开。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支撑能力全国领先。

  

7

  

制造业数字化

  

培育5个实力较强、省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25家技术和模式先进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推动700家企业运用新技术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企业上云”,培育250家省三星级及以上上云企业。

  

培育形成1-2个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3-5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能力、技术产业体系以及融合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8

  

服务业数字化

  

数字经济对服务业的转型提升作用显著,电子商务零售额达到1200亿元,金融、物流、文创、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服务业数字化水平领先全国,形成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

  

 

  二、重点任务

  (五)打造泛在互联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4G、光纤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提前布局绿色数据中心、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性、关键性设施,全面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1. 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推动基础网络升级。优化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完成光纤到户改造。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实现网络IP化,打造多网融合和多屏融合的广电新平台。推进移动通信宽带化,持续优化4G网络,实现全业务IP承载。完善NB-IoT网络。优化NB-IoT网络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全覆盖;拓展NB-IoT网络应用,开放应用场景,有效提升网络接入量和业务量。推动三网融合发展。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有线、无线、卫星融合一体化建设,推动面向智能电视的融媒体平台建设,推动高清数字电视、高清互动电视、高清全媒体应用、可视通信应用的普及。

  2.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物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遥感遥测、航空摄影等技术在交通、能源、通信、环保、给排水、防灾等行业中的应用,推动无锡空港、无锡东站、惠山城际站、新区城铁站、江阴高铁站、宜兴高铁站、无锡中央车站等枢纽门户的数字化建设,以空港枢纽、高铁枢纽、陆港枢纽的数字化提升推动数字经济与枢纽经济的融合发展。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智能传感器、摄像头、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等感知设备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中广泛部署,推动公用设施、电网、水网、地下管网、交通运输网等智能化改造。加强民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的信息化建设,构建互通互联的信息基础网络,切实利用信息技术改善和保障民生。

  3. 提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据采集新型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规模建设和商用进程,推动5G与物联网、大数据融合创新,开放5G应用场景。加快智能传感器部署,推动物联网的规模化集成应用,建设泛在智能的感知网络。建设数据存储新型基础设施。推动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规模化发展,完成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数据中心的建设和扩容,支持云服务提供商建设先进、绿色、高效的数据中心,发展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服务。建设数据应用新型基础设施。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算法研究,探索数据算法库建设,提升海量数据应用能力。

  (六)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领军城市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重点支持物联网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大力培育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巩固提升我市数字产业化支柱领域和支柱企业的竞争优势。

  1. 巩固数字经济关键优势产业。打造物联网产业高地。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突破一批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在交通、公共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加快示范应用成果推广。壮大物联网特色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集成电路产业能级。推动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5G通信、高端功率器件等领域的芯片研发,做大做强设计主业,支持晶圆制造的扩产与技术改造,支持封装测试业优势企业整合增效、技术升级。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公套件、中间件、数据库、信息安全等基础软件研发,支持金融、能源、交通、教育等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研发,支持面向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嵌入式软件开发,支持软件企业向网络化、平台化、服务化转型。加强工业软件和工业应用软件(工业APP)培育,促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支持工业APP开发工具、开发环境和测试验证平台的研发和建设。

  2. 做强数字经济核心先导产业。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布局大数据智能、跨媒体群智计算、自主协同与决策等基础理论研究,组织机器学习、人机交互、计算机视觉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人工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智能化系统集成与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发展智能装备、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无人机等研发和产业化。抢抓大数据产业机遇。加强大数据产业顶层设计,出台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强大数据产业特色园区,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利用开放数据与互联网、物联网等数据进行融合创新、深度加工和增值利用。探索立足华东的区域性数据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做大云计算产业规模。创新云计算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一批信息服务重点企业向云服务方向转型。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兼并重组,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云计算产业集聚区。以虚拟化技术、云计算平台核心中间件、大型网络安全、大型系统性能评测、分布式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等为突破口,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

  3. 壮大数字经济前沿新兴产业。扶持5G产业。支持5G关键技术的研发,夯实5G基础产业,重点扩大印刷电路板(PCB)、光纤光缆、小基站等领域产业规模,推进射频线缆等领域的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壮大射频器件材料、半导体晶圆、高频覆铜板等5G上下游产业。推动5G产业与芯片设计制造、通信设备配套、工业设备终端、光纤模块、半导体材料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培育车联网产业。以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为契机,加快车联网(LTE-V2X)城市级示范应用项目建设,推进车联网商用场景验证和用户推广。优化车联网创新生态,培育车联网产业生态,重点发展车载核心零部件、车用芯片、智能网联汽车决策控制系统、车联网无线通信产品、数据中心平台和智能车载终端等。布局区块链产业。推动分布式存储、密码学、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突破,支持发展高并发、高吞吐、低延迟、高可靠性的区块链解决方案。推动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资产数字化、物流链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企业联盟链、私有链的发展,建立健全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体系。

  4. 培育数字经济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特色优势,集中资源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促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培育一批本土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支持朗新科技、卓易信息、华云数据、帆软软件等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大数字经济骨干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鼓励数字经济领域现有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数字经济总部企业。

  (七)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城市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方面的显著作用,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广泛融合渗透,驱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业务形态变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1. 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利用信息技术加速推进企业智能化建设,提升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业务,发展顾客对工厂(C2M)制造模式,实现制造过程智能化和柔性化。推动关键智能装备发展。推动数控机床、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传感、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装备的创新研制与产业化,加强新型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控制等技术和产品在智能装备中的集成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鼓励重点企业建设双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推进“企业上云”,鼓励企业基础设施、业务、设备和数据上云,推动星级上云企业建设,争创省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上云企业。

  2. 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支持信息技术与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融合发展,深化互联网和大数据在电子商务、智慧商业、动产质押、实体经济资产证券化、个人和企业征信等领域的应用,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相应数据,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大数据、自动驾驶、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物流的融合应用,建设智能物流骨干网络,探索消费需求预测、无人快递配送等新模式,推动新物流和新零售的融合发展,打造绿色、高效、安全的物流体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支持信息技术在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家政服务、健康养老、体育健身行业的创新应用。促进数字创意消费,推动影视传媒、动漫网游等产业的数字化升级,打造“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和“文化影视之都”。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大中型生产制造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应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建设旅游大数据整合分析平台、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平台、智慧旅游营销平台,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智慧体育综合服务平台,丰富公共体育服务和体育产品供给。推广使用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支持社区和养老机构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家政服务、心理康复护理、家庭用品配送服务。

  3. 促进农业数字化提升。构建农业数字基础资源体系。建立集农业综合信息资源、应用和管理于一体的农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生态农业、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农产品数字化溯源、脱贫等业务提供统一、权威的数据支撑及应用系统。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推动信息技术在生长环境监测、智能灌溉、测土配方、动物疾病诊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互联网”新业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运营的商务模式。促进农业服务数字化发展。推动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农业信息、农民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基于数字技术的冷链物流、农业观光、乡村旅游等涉农产业一体化发展。

  (八)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治理模范城市

  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务服务的业务重组与流程再造,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

  1. 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夯实政务数据基础。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跨部门数据采集机制。建立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体系,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五大基础数据库,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模式。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推动数据开放。优化政务办公系统。坚持集约化、一体化、高效化原则,优化升级基于电脑端的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建设基于移动终端的办公协作平台,连接覆盖各级各部门公务人员,进一步提高行政办公效率。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围绕“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2. 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超级门户。汇聚全市各部门各国有企业的基础数据,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建设个人数据银行,开展千人千面的定向服务,建设全国领先的城市服务统一入口,打造适合电脑端、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智能电视等多渠道应用的平台。建设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完善政策服务、专项申报、行政服务、信用评价等功能和身份认证体系,探索实现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融资咨询、品牌推广、项目对接等功能。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利用,实现与各类企业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重点民生服务应用。通过建设数字人社、智慧教育、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文体、智慧旅游等工程,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3. 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促进无锡大安全治理。推动雪亮工程、数字应急信息系统、互联网+大数据+信访平台、智慧安全无锡等项目建设,深化网格化与联勤联动的治理模式,完善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宜居无锡建设。建立覆盖生态环境全要素的大数据指挥中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联防联控。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治理城市停车难问题。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全市联网、信息共享、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实现对监管的“监管”。

  (九)打造协调开放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

  围绕无锡新一轮城市规划和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各地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构建“聚焦四核、全市协同、开放合作”的数字经济格局。

  1. 全面聚焦四大板块。立足新吴区、滨湖区、梁溪区、无锡经济开发区在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区。重点支持新吴区加快建设“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核心区,在物联网、集成电路等领域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技术科创高地;加快建设慧海湾小镇,推动中电海康物联网基地、朗新科技园建设。重点支持滨湖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芯片设计研发和数字影视创新中心,促进国家集成电路(无锡)设计中心和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发展;吸引信息安全企业落户山水城科教产业园,打造信息安全产业园。重点支持梁溪区发挥区位优势,开展城市更新,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聚焦服务业数字化,推动信息技术与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行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易华录数据湖产业园和中物达大数据产业园,大力发展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业。重点支持无锡经济开发区加快建设雪浪小镇,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分析应用、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应用落地,打造以太湖新城大数据产业园为核心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无锡工业大脑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 全面推动两化协同。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化协同,强化澄宜与无锡主城区对接,推动全市各地区协同发展。重点支持江阴市加快建设江阴高新区和江阴临港新城,依托江阴软件园和临港大数据产业园,引导物联网、大数据、高端软件产业快速集聚,鼓励在能源、冶金、纺织等优势行业开展数字化升级。重点支持宜兴市加快建设宜兴环科新城,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环保、陶瓷耐材、铜材加工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发挥区域特色,大力发展农村电商。重点支持锡山区加快建设锡东新城,引导传统系统集成企业转型,加速招引大数据、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落户,鼓励在精密机械、电子信息制造等领域开展数字化升级。重点支持惠山区加快建设惠山新城,依托惠山软件园和恒生科技园,加速产业集聚;发挥区域制造业和物流优势,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新物流。

  3. 全面深化开放合作。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支持拥有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向高端化、规模化发展,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家知名高校、大院大所及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在无锡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区域合作,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与省内数字经济重点区域和全国先进城市的协同联动和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物联网高地、智慧名城、制造业重镇的引领作用,全力推动各类数据资源和创新资源向无锡汇聚,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借助“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经济产业博览会”“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内外合作。

  (十)打造全国一流的数字经济支撑环境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人才队伍,切实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1.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切实落实全市网络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全市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应急响应体系,提升全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支持本地院校和机构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设无锡市网络安全和网评教育培训基地。

  2.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充分利用“太湖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合作,组建市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强化本地技术人才培养。依托在锡高等院校和国家大院大所优势,探索建立多方合作育人新机制,着力培养和集聚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端人才。鼓励高校职院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专业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快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建立在职人员信息技能培训机制。建立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探索跨界人才联合培养制度,鼓励高职院校和龙头企业开展多模式校企合作,重点培养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紧缺人才和智能制造领域复合型人才。鼓励本地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探索推进数字经济人才联合培养。拓宽人才就业渠道。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众包、众创等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兼职就业等灵活就业模式,推动技能人才通过培训学习向高技能就业岗位转移,带动就业结构优化升级。

  3. 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地方法规体系。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特点及发展需求,适时修订《无锡市促进信息化发展办法》,加快大数据地方立法进程,形成具有无锡地方特色的数字经济法规体系。加强机制体制创新。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数字经济领域行政审批流程,降低数字经济新业态企业设立门槛。推动技术标准制定。引导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制定及推广,加快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细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进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优化提升适宜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总部经济发展水平,使总部经济成为我市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的重要支柱、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领跑全省的重要支点。

  (二)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全市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明显增强、集聚辐射能力明显提升,使无锡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总部基地城市。每年新引进、培育总部企业不少于5家,到2025年,总部企业不少于80家,营业收入超100亿元总部企业不少于20家、超500亿元不少于10家。

  二、主要任务

  (三)突出总部经济发展重点。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围绕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高端纺织服装等先进制造业,支持现有企业剥离转移非核心环节,鼓励大规模制造企业向总部化转型;围绕生物医药、物联网、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总部企业跨界融合,加快培育一批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的总部企业,构建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

  (四)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依托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载体,盘活存量楼宇,提升产业集聚、金融商务、科技创新、物流贸易、文化交往、交通服务等功能,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推动总部集聚载体整合资源、错位发展,支持太湖新城、锡东新城、无锡软件园、蠡园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鲜明的总部经济集聚区,鼓励有实力的龙头型总部企业建设“区中区”“园中园”。进一步推进苏南硕放国际机场、高铁站点、港口等交通枢纽建设,强化枢纽经济区的总部功能。

  (五)大力培育本土总部企业。对业态模式新、发展潜力好的成长型企业进行筛选,建立总部企业储备库,加大在库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品牌、专利、标准和企业管理输出,构建总部在无锡的开放型企业组织体系;通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打造商业网络辐射长三角乃至国内外的总部企业。鼓励综合实力强、品牌影响显著的本土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发展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航母级总部企业。

  (六)积极招引国内外总部企业。结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围绕产业链、产业体系与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关键环节,发挥我市地处长三角地理中心、制造门类齐全、科创资源丰富、自然禀赋好、营商环境优、市场开放程度高等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开放平台,组织开展总部企业专题招商活动,积极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辐射带动力强的总部企业,推动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

  (七)加快推动外商企业总部化。结合现有工厂和生产制造基地,形成“工厂总部化”的外商企业名录,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培育。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向无锡集中总部职能及相关要素,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进总部化发展。加快建立有利于企业总部跨区域经营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现有外商总部企业转型升级为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售后、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八)鼓励总部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战略合作和企业并购等形式向外拓展市场,在更大空间里配置资源,以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设计创新能力;通过延伸产品增值链条,引导总部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无锡总部经济影响力,形成一批资源全球化、经营国际化、市场网络化的跨国总部企业。

  三、总部企业认定及奖励政策

  (九)总部企业认定。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全球或者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设计研发、财务管理等综合职能的企业法人;或者经母公司(集团)授权,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集团内关联企业的研发、物流、销售、核算、财务等单一或者多项职能的企业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市范围内汇总纳税;

  2. 认定企业市外全资(含控股)或授权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且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占其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

  3. 产业标准。先进制造业总部企业符合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地方经济贡献10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总部企业符合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

  对一些特定的总部型企业、新兴业态企业,或者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履行地区总部职能、实行统一核算、作为纳税主体,且对本地经济增长贡献大的分公司(机构),在认定条件上可以“一事一议”。《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十)总部企业奖励政策

  1. 落户奖励。对在我市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2019年1月1日后在我市成立),按照核算年度实收注册资本给予奖励。实收注册资本1000万元至1亿元(含1000万元)的,按实收注册资本1%的标准予以落户奖励;实收注册资本1亿元至5亿元(含1亿元)的,按实收注册资本2%的标准予以落户奖励;实收注册资本5亿元及以上的,按实收注册资本3%的标准予以落户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奖励分3批兑现,落户后兑现50%,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后分2年各兑现25%。特别重大的总部企业,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 经营贡献奖励。对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连续3年按照核算年度的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度增幅分档给予奖励。第一档,增长20%以下且高于全市平均税收增速的,按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20%给予奖励;第二档,增长20%及以上、30%以下的,按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40%给予奖励;第三档,增长30%及以上的,按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6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 投资奖励。对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在本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至5亿元的(含2亿元,不含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下同),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资金分2年兑现,每年兑现50%。

  4. 企业做大做强奖励。对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涉及多项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5. 支持企业重大兼并重组。鼓励引导总部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境)的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对成功并购市内外企业(含重点研发机构),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购买价格、承担债务金额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超1000万元,能够拓展重点产业链条和发展空间且合并后成效明显的项目,最高给予5%的并购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 人才奖励。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增幅超过全市税收增速的,对企业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的60%奖励至个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 办公用房补助。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新设立总部企业,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下同),自认定次年起连续3年,每年按租金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同一企业不能同时享受以上2项办公用房补助。

  8. 土地支持。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列入年度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总部企业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对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和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要求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总部企业项目用地予以优先保障。鼓励总部企业自主改造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联合建设总部大楼,支持总部企业购置或租赁现有商务楼宇办公。

  四、优化服务

  (十一)加强人才引育。贯彻落实“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对成功引进我市总部企业所需的领军型人才(团队)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太湖人才计划”享受政策支持。鼓励总部企业与境内外优质教育机构建立人才培训平台。积极探索“政产学研”合作模式,鼓励总部企业与在锡高等院校共建实训基地、开办相关专业、学院,培养总部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十二)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总部企业的信贷投放,协调组织银团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对总部企业实行知识产权、收费权及大宗商品仓单质押等融资,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加快总部企业及其所属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步伐,支持总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总部企业项目投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持续推进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并购。

  (十三)提供优质服务。允许总部企业开设集体户,解决总部企业符合条件员工落户问题。总部企业集体户按照一般居民户籍政策同等待遇,办理婚姻登记、计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挂靠等。为全市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国际学校资源。推荐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进行分类认定,并根据《“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享受各类保障服务。

  (十四)出入境便利。总部企业外籍工作人员需在锡常住的,在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后,可按规定向市公安局申请居留许可。总部企业的外籍人员可申请办理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可以申请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以上居留许可期限不得超过其护照有效期。因商务需要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的总部企业员工,可享受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便利服务。

  (十五)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公正公平,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切实保护总部企业物权、债权、股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分级分类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健全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创业活跃度。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总部经济相关扶持政策停止执行,同一事项涉及其他扶持政策意见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本意见涉及的奖励资金,按照我市财政体制由市区两级共同分担。本意见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枢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助推产业升级、降低社会成本、提升城市能级目标,加快建设空港、海港、高铁、陆港四大枢纽经济区,培育壮大特色枢纽产业集群,切实把枢纽优势转化为发展竞争优势,促进枢纽、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推动无锡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局,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华东地区重要物流与供应链枢纽、长三角枢纽经济创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聚焦枢纽设施功能提升和枢纽经济产业体系建立,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形成各枢纽经济区错位联动、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打造具有较强规模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特色枢纽产业集群。至2025年,空港旅客吞吐量达1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30万吨,海港货运吞吐量达2.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100万标箱,高铁服务区域客流的集散能力大幅提高,陆港对物流资源的整合能力显著提升,枢纽经济成为无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经济品牌。

  二、高起点推进四大枢纽经济区建设

  (三)推进空港枢纽经济区建设,打造区域性航空集散枢纽、华东地区快递集散中心、苏南临空产业集聚高地。围绕长三角区域性枢纽机场定位,主动承接上海溢出效应,做大做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以空港经济开发区、苏南快递产业园区、无锡高新综保区为载体,加快建设空港枢纽经济区,推进苏南快递产业园区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创建生产服务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提升枢纽服务能级。完成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加快实施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快速脱离道和平滑拓宽项目;加快推进312国道快速化改造、飞凤路、地铁3号线、地铁4号线二期等重大工程建设;探索无锡地铁与苏州地铁、常州地铁的互联互通,完善以空港为中心的多向放射性城际铁路网,构建以苏锡常快线为骨架,带动江阴、宜兴,辐射苏州市区、张家港、常熟等周边地区的高效集疏运体系;全力对接军民航部门,加快实现航班进离场分离和雷达管制,进一步释放空域和跑道容量,拓展加密国际国内航线航班;加快航空快件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建设,完善构建特定进口商品指定口岸平台,推进通关便利化。推进航空货运发展。开展苏南硕放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前期论证,推进客货分离运行,规划建设跑道东侧货运区及相关配套设施,为航空货运发展拓展空间;加大空港与临空产业的联动互促,鼓励与航空物流龙头企业、大型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公司的开放合作,织密航运网络,拓展东南亚、东北亚、欧美等洲际货运航线,大力发展国际全货机运营,率先打造货运枢纽机场。优化临空产业体系。以争创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为目标,整合临空货运资源,加快迁移不锈钢交易、公路快递等与航空关联性较弱的产业,为国际快递、航空分拨集散释放空间;合理布局航空货运区、临空现代服务业区、临空先进制造区、城市功能区,集中力量推进临空核心区建设;引导推进临空特色产业和依赖航空物流配套的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着力培育航空物流、临空先进制造、高端商务商贸等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发展合力。推进长三角机场群协同发展合作,加强与上海浦东、虹桥机场对接协作,更好整合地区资源、提高协同效率,开辟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发展新路径。进一步整合新吴区和机场集团的相关管理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空港枢纽经济区的组织领导及工作协调,全面推进空港枢纽经济区建设和运行,加快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生产服务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四)推进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打造长江经济带江海联运枢纽、面向全球的分销分拨中心、临港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港产城融合发展,推进无锡(江阴)港转型升级,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组合港。以临港经济开发区和江阴综保区为载体,整合港口物流资源,加快建设海港枢纽经济区。整合提升港口综合功能。进一步调整港区功能分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岸线资源整合,补齐液化天然气(LNG)码头、平行进口汽车滚装码头、大宗件杂货码头等专业性功能性短板,加快码头功能化改建和公共化改造,优化船型货种结构,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升港口中转联运能力;加强港口与市域骨干交通网的有效衔接,加快锡澄轨道线、新锡澄路北延、徐霞客大道、长山大道等建设,推进江阴第二、第三过江通道建设,配合推进新长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前期工作,着力提升港口集疏运效率。提升港口服务产业能力。推进港口和临港经济开发区的联动发展,加强港口对本地产业、腹地经济发展的支撑,拓展综保区服务领域,提高航运物流、保税物流和服务贸易水平;完善航线网络,增辟加密至日韩、东南亚的近洋航线,有效对接上海港、宁波港等的远洋航线,构建北至辽宁、南至海南的沿海内贸干线网络,强化至长江中上游各港口、苏北内河港口的内河中转航线,打造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加快发展临港经济。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主动对接对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调整淘汰效益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低端产业,大力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着力培育航运物流、临港先进制造、国际分拨分销等特色产业集群。

  (五)推进高铁枢纽经济区建设,打造现代新兴产业创新高地、区域性特色功能集聚区、长三角一体化先导示范区。围绕全国性铁路枢纽定位,构建以高铁无锡东站、无锡站为龙头,高铁惠山站、新区站、江阴站、宜兴站为联动,服务全域、辐射周边、集聚高效的“2+4”高铁枢纽群,以锡东新城商务区、无锡站前商贸区和惠山城铁商务区、新区站前商务区、江阴站区、宜兴站区为载体,建设各具特色、产业鲜明的高铁枢纽经济区。综合提升区域发展能级。引导各枢纽结合自身定位、地区特色和发展需求,建成集综合客运、换乘中转、商贸服务等功能为一体,规模适宜、风格独具、无缝衔接、设施齐全的交通综合体;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建设高铁枢纽门户、商业商务中心、生活宜居新城,加速形成地区聚集效应,打造新兴经济增长极;强化同城效应,完善枢纽对外交通网络,提高聚流辐射能力,推动惠山站成为沪宁城际与盐泰锡常宜城际的十字交叉点,推动宜兴站成为宁杭高铁与盐泰锡常宜城际的交汇枢纽,推进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郊铁路、城市轨道“四网”融合发展,实现多线并站、多轨交汇,促进枢纽间交通互通、信息互联、业务对接。优化临铁经济发展格局。引导各枢纽经济区聚焦核心产业,打造产业地标,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新格局,锡东新城商务区围绕总部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金融、信息服务、创新孵化、高端商务商贸等产业,无锡站前商贸区围绕高端商务商贸、旅游服务、金融服务、休闲娱乐、信息服务、文创服务、科技研发、商务会展等产业,惠山城铁商务区围绕总部经济、生产性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商务商贸等产业,新区站前商务区加强与苏南硕放国际机场联动,围绕商务商贸、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科技研发、科技服务、服务外包等产业,江阴站区围绕高端商务商贸、信息技术咨询、旅游休闲、健康养生、会展服务等产业,宜兴站区围绕文化创意、生态旅游、健康医疗等产业,重点吸引国际跨国公司总部和国内知名企业总部落户,促进枢纽经济与总部经济融合发展。

  (六)推进陆港枢纽经济区建设,打造立足苏锡常、服务华东地区、辐射全国的智慧物流陆港。以创建生产服务型(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为目标,发挥无锡至江阴、宜兴公路货运主通道,新长铁路藕塘编组站,无锡内河港惠山港区“三合一”优势,依托并强化西站物流园“公铁水”联运功能,建设陆港枢纽经济区,加快推进石塘湾信息物流园、禾健物流基地的现有零担专线资源整体迁移,将干支衔接、区域集散分拨等功能布局在城市外围。加快陆港枢纽特色发展。综合考虑陆港枢纽在服务区域经济、支撑制造业发展、提升无锡物流枢纽地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发展智慧物流、区域分销、分拨配送、智能物流装备制造、物流信息、物流金融等产业,打造智慧物流产业集群。发展以车(船)货智能匹配、车辆(船舶)智能调度、交通智能引导为核心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对货运资源的全面整合与规范化管理。推进既有园区转型发展。加快制定石塘湾信息物流园、禾健物流基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公路运输资源整合和业态功能提升,逐步剥离公路干线运输功能,增强城乡共同配送、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服务、分销分拨等功能。

  (七)加快物流业发展提质增效。围绕区域性物流枢纽定位,构建新型物流运作体系,推进要素集聚、功能提升、产业升级、互促发展;完善区域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强化交通组织引导,加强企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严格货运合规安全运营,提高物流业产业效能和创新能力,增强物流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动能。培育现代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升级,打造多式联运、制造业供应链、保税物流、电商快递物流、公路集散分拨、智慧物流等六大物流体系;积极发展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卡车航班、高铁快运、冷链物流等新业态,建设干支配一体化城乡配送三级网络。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优化物流园区与工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增强服务关联度;利用枢纽聚集的大量资源要素,为制造企业提供高效的物流服务,推进个性化定制化供应链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区域竞争力,支撑制造业高质量集群化发展。整合优化铁路货运场站布局。推进高新物流园转型升级,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研究高新物流园与铁路无锡南站、中储物流南货场、硕放不锈钢市场等节点的货运功能的整合方案,将大宗货物集散分拨功能布局至城市外围,集中铁路二类口岸、水运二类口岸的通关便利优势,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铁水联运。深入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信息要素集聚,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加快打造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提高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空港物流园、西站物流园、长江港口综合物流园、通江物流园、无锡食品科技园等园区业态功能,优化完善公共配套,实现集聚集约规范发展。

  三、高标准构建枢纽经济发展政策支撑体系

  (八)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枢纽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享受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用地安排和资金支持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强化区域统筹,采取“一事一议”,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九)支持枢纽产业发展。助推枢纽经济相关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科学确定各枢纽经济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各枢纽经济区的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符合目录方向的项目,优先享受全市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十)支持物流新业态发展。支持航空货运发展,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吸引航空公司加大运力投入,吸引本地区及国内外货物集聚,按完成当年货邮吞吐量给予一定奖励。支持海港、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推进铁水联运、水水联运,鼓励散改集、件改集,按完成当年集装箱吞吐量给予一定奖励。支持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新业态发展,支持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电商快递物流发展,对符合现有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市相关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端物流人才,支持物流产学研合作。

  (十一)优化完善口岸功能。完善口岸沟通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口岸软硬件建设,在保持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进口冰鲜水产品、进口粮食、进口食用水生动物等指定口岸资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无锡指定口岸资质的进口货物种类范围。

  (十二)加强空间承载能力保障。加强对枢纽经济区用地计划支持,对区内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具备向省级争取用地计划条件的项目,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工作。高效整合空间资源,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

  (十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枢纽经济区综合发展。推进政企银合作,研究设立枢纽经济区投资基金,为枢纽经济区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提供上市、融资、风险投资、并购重组等全方位服务。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枢纽经济区建设。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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